半生一得献给党(113)
(2022-08-10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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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建言献策杨凌试点现代农业鲁向平献礼 |
杨凌农业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基本经验
为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面对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应对我国加入WTO的现实需求,2001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在杨凌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如何在农业领域内充分运用专利制度推动农业技术创新,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农业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途径,为陕西乃至整个西部农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辐射和带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跨越式发展。这不仅在国内,乃至国外都是一件具有前瞻性与战略性的工作。该试点实行“省部联合共建”的全新机制,成立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单位组成的杨凌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详细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专利工作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成为指导杨凌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试点工作开展5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政府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等中、省有关方面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辛勤努力下,杨凌示范区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企业专利产业化试点、人才队伍培养、信息化网络平台、国内外农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以及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方面成效显著,并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基本经验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总结出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是作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关键。
2、加强和重视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当前开展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3、以农业实用技术与专利技术的结合为切入点,引导农民转变农业增收方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实现增收目标。是当前农业知识产权信息直接为农业、农村、农户服务的具体方式。
4、形成了“专利、商标、著作权、新品种以及农业标准化”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是实现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深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4、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是搞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保障。
5、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是当前搞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两项重大的“软硬”措施。
6、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实现与国际接轨是必然趋势。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五年来,杨凌农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专利申请量与国家试点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涉农企业知识创新实力有待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艰巨性。
综上所述,杨凌农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管理严密,除专利总量指标外,各项指标均已完满完成,并有效地组织了多次创新性的重大活动。为我国在农业领域内充分运用专利制度推动农业技术创新,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农业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途径,为陕西乃至整个西部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和有效的科技和智力支持,辐射和带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做出了重大贡献。
建议“十一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政府将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提升为示范工作,在农业知识产权网络平台与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农业知识产权的国内外比较研究、我国不同农业类型区、不同优势产业知识创新研究、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示范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和指导。其对进一步扶持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科技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鲁向平研究员:我为党的二十大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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