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栖人物:谁造就“国有资本家”?
(2009-06-30 12: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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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行政官员行政级别国企职业经理人杂谈 |
而在此之前,国企领导则是靠组织或行政任命。全球范围内央企高管的招聘,标志着中国国企改革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行政委任”出的国有资本家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王珺教授说,企业家是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实践中产生的,是在市场竞争的千锤百炼中磨砺出来的。
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大部分管理者都是按照干部的标准来进行选拔和任命的。而所谓干部标准,很大程度上就是选拔行政官员的标准。
国有企业总经理的任命通常采用先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好人选,而后再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或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做法。
企业家与行政管理者,二者在知识结构上存在明显差异。在企业家的知识结构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资本运作和市场经营的战略性知识。而行政官员知识结构中的最基本要素是政策和法规知识。
一名合格的企业家要能够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对市场做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并制定出企业发展战略以及为实现企业目标组织指挥。而作为一个官员,其工作对他的基本要求则是:领会上级政策精神,并率领部属完成既定的任务。
虽然有些行政官员在长期实践中对某些企业的情况较为熟悉,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但那些间接地获得的知识应用到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个转化过程。况且,不同的产业对企业家的知识结构也会提出特殊的要求。
由此看来,以行政干部标准“行政委任”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并不一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要求。
委任制:商而优则仕
行政官员与国有企业高管之间的角色互换实际是行政式“委任制”的最明显特征。不少国有企业老总摇身一变成为政府官员,或政府官员摇身一变而成为企业老总,其相通之处只在于行政级别。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虽然取消,但官商两家的互转通道,并未因此消失。
中央直属企业的行政级别高于地方企业,企业规模越大,行政级别越高;处级企业的领导对应处级干部,厅局级企业领导对应厅局级干部,省部级企业领导就是省部级干部。这就是行政官员与国有企业老总之间可以角色互换的制度基础。
行政干部不一定适合做企业管理者,但企业优秀的管理者却有很多可以去做行政管理者。
官场不适合企业家成长
中国人民大学企业改制研究所所长钱卫清认为,由于很多国有企业往往实行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和行政体系式的运行机制,使公司治理结构不能按现代公司制度的决策和监督机制去运作。
这一观点得到众多经济学人的认同,他们认为,众多国企搞不好,在很大程度上是体制制约的必然。因为国企决策者所处置的资产是受国家委托的,作为受托人,其对企业的尽职度和关注度都不够,也没有合理的指标对其职责的履行程度进行衡量。
国有企业领导的业绩基本上由上级评定,而非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利润、产值等经营指标只是实现经营者和其上级部门的社会性、政治性目标的一种手段。只要不犯政治性的错误,不严重触犯刑法,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领导都会稳坐自己的老板椅。即便经营不善,往往也是被调离到其他企业或政府部门任职。这类国企领导,一方面,将主要精力用于迎合上级的偏好或揣摩领导的意图,而没有提高自己企业家素质的动力;另一方面,其对短期利益的追求远重于对企业长期发展的考虑。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家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利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漏洞,窃取国有资产,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以及相互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使得监管体制近乎失明。在这种权利缺少有效制约的条件下,必然导致国有企业效率的低下。
职业经理人——国企改革必由之路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并非没有竞争力。与民营企业相比,大多国有企业在技术、产品质量、市场规模、经济资源、社会信誉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而国有企业最薄弱的环节是经营,最欠缺的能力是创新。最缺乏的是企业的各种“市场功能”。而有些国有企业老总们最不擅长的就是弥补国有企业的这类缺陷。
所谓职业经理人是指以企业的经营管理为职业,深谙经营管理之道,熟练运用企业内外各项资源,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受薪人员。
经理的专业化。具有经营管理者职业资格的经理人员,将其工作视为职业生命,有相应的社会角色标准与压力约束。在社会选择机制作用下,不仅仅追求物质利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职业文化与职业精神,并以此激发经营者的智慧创造与献身精神。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从投资者管理模式向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模式的转变已经变得极为迫切。
但前提是我们要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如年薪制度、期权制度、监督制度等,充分承认职业经理人的劳动,充分认可其社会地位,依靠他们冲破国有企业亏损的牢笼。
作者:王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