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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宋山木送进牢狱

(2010-12-25 13:12:32)
标签:

董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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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姓名推演

笔者曾经汇集了一篇《命理学是迷信吗?可信吗?》,里面的案例都是先预测而后得到验证的案例。每当我写一篇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易学思维分析的时候,许多博友会在后面留言说我是——马后炮,不错,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再分析,当然是马后炮,可是大家也可以看看我许多不是马后炮的博文,都有博文发表的具体时间和后来事件出现的具体时间,我不是神仙,难免也会预测失误,回头看看我的博文,至今还没找出被证明是预测失误的一篇(或许有些预测结果未被证实是正确,但也没能证实是错误)。

笔者于2010-05-26 08:41:08这个时间发表的博文——姓名看宋山木的克星是谁?最后的结尾写的很轻明白——

因此笔者大胆判断这个名字叫做“罗云”的女孩所做的一切只是让宋山木受到刑拘而已,若想要宋山木先生真正的落败现在还不到时机,除非后面有更强大的证据或是人物出现,那就是名字中带有“金”性的人物,毕竟要想伐木,必须用刀,“刀就是金,金就是刀”,除非故事的后续出现这样一个名字中带“金”的人物才会让宋山木彻底失败,不然这个事件将会是“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的一个案子,是否会如笔者所测,请大家拭目以待。

时至今日,2010年12月25日04:45,广州日报发了这篇报道《宋山木因强奸罪获刑4年赔4205元被害人称略轻》,内容如下:昨日下午,深圳罗湖法院正式判定,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沸沸扬扬闹了大半年的宋山木强奸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昨日,刮掉了标志性大胡子的宋山木出庭听判,法官宣判时,宋山木屡屡摇头,最后还大声说自己是冤枉的,并表示不服判决,要提起上诉。另外,法院还判决宋山木赔偿附带受害女子刘×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而刘×并未到庭旁听。■事件回放

今年5月4日,22岁女子刘×报警称,她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带到深圳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拍下裸照,身处月经期仍被强奸。

5月12日,宋在律师陪同下回到深圳市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

5月13日,宋被警方刑拘。

5月20日,宋被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7月13日,深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宋案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

8月20日,警方侦查完结将案卷材料移交检察机关。

9月16日,罗湖检察院以强奸罪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8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向公众开放旁听。被害人到庭旁听,却因情绪激动无法听完庭审。

12月9日,该案再次开庭,对部分证据进行了补充和调查。

12月24日,罗湖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宋山木被判有期徒刑4年,其当庭喊冤并提起上诉。

案情认定:被害人经期被强奸

昨日,法院判词中,对案件的过程做了认定,确定被害人刘×在经期被宋山木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刘×系深圳山木培训中心员工,2009年12月底入职,担任英语指导老师,兼任前台工作。2010年5月2日下午,刘×通过面试与东莞市奥诺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达成求职意向。5月3日下午,被害人刘×向被告人宋山木提出辞职,宋山木极力挽留,遭到刘×拒绝。

当晚7时30分许,被告人宋山木将刘×叫至其办公室,再次挽留刘×未果后,即提出要刘×去一个地方打扫卫生。晚8时许,被告人宋山木驾车载着刘×来到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北松泉公寓3栋809室。进门后,被告人宋山木叫刘×去洗脚、打扫卫生。期间,被告人宋山木继续挽留刘×,并表达了喜欢之意。遭到刘×拒绝后,被告人宋山木即对刘×进行威胁、恐吓,强令刘×脱掉衣服,在刘×告知其处于月经期后,仍然拿出一个按摩器对着刘×阴部来回震动,随后强行与被害人刘×发生了性关系。

被害人刘×于次日6时许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南园派出所报案,控告被告人宋山木对其实施了强奸。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的阴道拭子及内裤裆部护垫上均检见精斑物质,其中刘×内裤护垫斑迹上精斑与被告人宋山木的STR分型一致,同一认定几率大于99.99%。

2010年5月12日,被告人宋山木前往深圳市公安局罗湖东晓派出所投案。

法院核定,被告人宋山木造成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

法院宣判:宋山木强奸罪成立

罗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山木违背被害人刘×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山木强奸被害人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予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宋山木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否认强奸被害人刘×的事实,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另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宋山木于2008年3月9日在济南强奸了被害人李×婷的另一起犯罪事实。对此,罗湖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认定该事实的证据,仅有被害人李×婷的陈述及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对现场未提取遗留物,也未进行法医鉴定,李×婷的门诊病历也不能证实其有损伤,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检验报告单显示镜下未找到精子。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山木强奸被害人李×婷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宋山木采用胁迫手段,强奸妇女一名,量刑起点为三至五年,综合考虑被告人宋山木犯案手段、认罪态度及自动投案等情节,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大家可以看到本文里面所写的受害者姓——刘,正符合笔者的判断“金刀之象”——右边的立刀旁,是偶然?是必然?偶然之中有着其必然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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