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处分医院,谁来处分卫生局?
(2009-11-13 1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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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儿童医院婴儿死亡医院卫生局杂谈 |
卫生局处分医院,谁来处分卫生局?
据《人民日报》报道:“南京儿童医院事件”基本查清:值班医生被开除。11日,江苏南京有关方面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经过连续调查,12日上午,将南京市儿童医院5个月婴儿死亡事件事实基本调查清楚。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调查结果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调查结果表明,患儿家属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医院值班医生毛晓珺在值班期间曾在QQ游戏上下过两盘围棋。在患儿家属多次到护士站和医生值班室请求医生观察病情的情况下,值班医生仅观察过患儿病情3次,存在失职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南京市卫生局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给予值班医生毛晓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开除处分;儿童医院院长对此次事件负有处置不力、初步调查结果不实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医院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医院党委书记到院长到当时值班医生,个子收到不同程度的处分。看得出来,这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是个震撼。迫于舆论的压力,更是在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严肃处理”的批示之后,南京市卫生局不得不对“自家人”“大义灭亲”。
婴儿屈死儿童医院,医疗事故是医院造造成的,事故原因是南京市卫生局调查的,处分时卫生局给的。给我们的直觉就是卫生局像是一个判官,自己真是“局”外人——判官哪有判决自己的?当然其他省市县的卫生局通常如此。
从权利资源上,卫生局作为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处分所属医疗机构理所当然,包括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不可能反过来处分医院。但是平心而论,医院因为失职造成重大医疗事故,卫生局就没有任何责任?就不该受到处分?真的像“最牛卫生局副局长”所言“医院死了人关我屁事”?显然不是。
既然卫生局是政府组成部分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是管理和指导所属医疗机构,那么医院因低端错误造成患者死亡等重大医疗事故,卫生局难辞其咎。你卫生局大权在握,又是怎么管理的?如果不去管管不好管不了,出了问题医院自己顶着,那要卫生局这个纳税人供养的庞大机构何用?
问题曝光就高调叫喊“严肃处理”,问题之前就疏于管理,问题之中就遮掩搪塞。卫生局更多的是扮演了粉饰太平文过饰非的角色,这与其与所属医疗机构“本是一家人”有直接关系。
事实上,像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好坏与当地公安局长抓得宽严有直接关系一样,医疗环境医患关系医德医术,与其说是医院的事,不如说是卫生局的事——卫生局长的事。卫生局长视患者如亲人,医院自然视患者如恩人。
那么,“南京儿童医院事件”,卫生局该受何处分?就要看南京市政府如何“严肃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