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村支书,别拿小姐不当人。

(2009-11-03 06:59:53)
标签:

村支书

小姐

杂谈

 村支书,莫拿小姐不当人看。

浙江温州一村支书在厕所强奸坐台女被判三年半 。中新网温州11月2日电 (记者 袁爽 通讯员 鹿法宣) 借着厕所内无旁人,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一名村支书强行与一名坐台女发生性关系。近日,鹿城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2月6日,鹿城某村村支书张某到KTV包厢唱歌时,叫了坐台小姐兰某作陪。当晚10点左右,张某在包厢的卫生间内,将兰某按在抽水马桶上,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期间,有人敲卫生间的门,兰某趁机跑出去,并坐到位置上哭,随后,她出包厢打电话给其丈夫。

 

  二十分钟后,兰某丈夫带了一批人前来讨要说法。双方在吧台附近发生争吵,KTV工作人员见状,打电话报了警。兰某向警方指认张某强奸了自己,她说,事发时,自己正处于月经期,因此不愿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