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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立储规则:朱元璋为何让孙子朱允炆继位

(2018-10-18 21:39:12)
标签:

历史

明朝

朱元璋

分类: 还有这种历史

古代立储规则:朱元璋为何让孙子朱允炆继位

朱元璋的太子朱标在到陕西考察回南京的路上,染上风寒病倒,不久就死去了,年39岁,这对一心想要大明帝国稳如磐石和长治久安的朱元璋简直是致命的打击,伤心归伤心,但还是要重新选择君位继承人。

中国历代的君位继承一般有三种游戏规则:a兄终弟及法;b立爱立贤法;c嫡长子继承制。这三种方法朱元璋都曾仔细考虑过。

第一,兄终弟及法。

中国历史上的夏商两代较多实行,这种君位继承法的优点是长君主政,从表面来看似乎可以避免幼主继位所带来的权臣弄、政和外戚干、政的祸乱,但实际上这种继承方法也有很多麻烦。当了皇----帝以后的兄长一般都不太愿意将自己的君位传给兄弟,总要千方百计地传给自己的儿子,这就引发了君位继承的争夺战。所以西周以后,中国历代君位继承就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兄终弟及法完全退出了历史,宋朝开国君主赵匡胤与他的弟弟赵光义之间的君位传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赵光义当了皇----帝后并没有再把君位传给弟弟赵光美,这也怪赵光美不争气,弄出了谋叛的“大罪”来,赵光义自然而然将君位传给了儿子。

元朝的君位继承则相当混乱,这不得不说是元朝国祚短暂的一个原因。对此朱元璋是非常清楚的,大明朝建国前后,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参酌唐宋”或“悉仿唐宋之制”,因此说,聪明过人的朱元璋应该是不会选择这种兄终弟及的继承制的。

洪武晚年朱标太子突然薨死,朱元璋痛不欲生,一生勤政的他居然有六七天不理朝政。有大臣出来为国分忧,提出让二皇子朱樉或三皇子朱棡继位,但都被朱元璋一一否定了。

第二,立爱立贤法。

这种君位继承法在中国历史上海是有过很多先例的,最为有名的要算秦始皇死后,宦官赵高威逼李斯立了先帝秦始皇的“爱子”胡亥为帝;隋朝开国君主隋文帝废了太子杨勇而立了“爱子”杨广为太子。这种以先帝所爱而立为皇储者,实际上没有规则可言,相对随意性较大,且最为关键的是极有可能引发老皇----帝死后的君位争夺战或皇族内讧、权臣干政与外戚专权。所谓的“立贤”,这个“贤”也是以先、帝的价值标准来评判的,中国历史上充满理性的好皇----帝很少,甚至少的可怜。也就是说所谓的“立贤”就是“说你行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立贤”跟“立爱”基本相等,它的祸害也不亚于“立爱”。

对于立爱立贤的方法,尽管大家都知道其危害性,但还是有很多君主采取这种办法,而且这些立爱立贤的先(帝)都是一些很有作为很杰出的帝王,秦始皇、汉武帝、隋文帝莫不如此。

聪明一世、精明过人的朱元璋曾经也动过立爱立贤的念头,据“正史”记载,朱标太子死后,悲痛欲绝的朱元璋在大臣的劝解下,稍稍镇定了一下情绪,重新考虑君位继承人问题。朱棣钦定的《明太祖实录》是这样记载的:

就在朱标太子死后的第三天,朱元璋在皇宫的东角门召集朝中重臣,讨论未来君位继承人的问题,他是这么说的:“朕老了,朱标太子不幸死去,我们大明遭此厄运,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啊。有句话说的好:‘一个国家要是有年长的君位继承人的话,那是天下苍生的福分啊。’朕第四子朱棣贤明仁厚,英勇威猛,雄才大略,他很像朕,朕想立他为太子,诸位爱卿意下如何?”朱元璋刚说完,翰林学士刘三吾马上应对说:“您所言极是,但是您要是立了燕王为太子,那么将燕王前面的2个哥哥朱樉和朱棡放在什么位置了?”朱元璋无法回答老臣刘三吾所提的问题,于是又伤心的大哭起来了,重新立太子的事情就此打住了。(《明太祖实录》)

从洪武君臣的这段对话来看,刘三吾的潜台词是在说,皇----帝您要是跳过老贰、老三而立了老四为太子,这将隐伏了巨大的麻烦与危险啊,朱元璋是个聪明人,他当然听懂了刘三吾的弦外之音,最终放弃了“立爱”的念头,不得不采取最为普遍和“保险”的君位继承法——嫡长子继承制。

第三,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最晚出现的君位继承法,它的确立最早是在西周,后来在历朝历代中应用的比较普遍。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嫡长子继承制具有相对“价值中立”的游戏规则。兄终弟及法很容易导致占据君位者不愿再将君位传给兄弟,而要传给自己的儿子的局面,由此隐含了皇族内讧的祸根;立爱和立贤法更是弊端百出,什么是“孝子贤门”?会拍马屁就行,这种方法很难做到不偏不倚,而嫡长子继承制基本可以克服这种弊端。

但是这种继承制也有风险,那就是嫡长子先死了——老皇----帝没死,太子先死了,这时应该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来继承君位,如果这个嫡长子的嫡长子也死了,那就按正妻所生的儿子长幼顺序以其最长的儿子来继承,明朝初期朱元璋、朱标、朱雄英、朱允炆之间的君位继承关系就是这样的;其次,皇----帝正妻有不育的风险,这时就要考虑由妃子们或者宫女们所产的皇子来继承君位了。明万历帝的君位继承人明光宗就是宫女所生的。

但中国传统社会的皇----帝不像西方中世纪的皇----帝那样可怜,信奉基督教,坚持一夫一妻制,而是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生出了多的可能连皇----帝自己都记不住他们名字的龙子龙孙,要在这些龙种中寻找继承者,那必须得有法则,否则很有可能导致骨肉相残。为此,古代中国人设立了在立嫡无望的情况下立庶长子的规则,就是在妃子所生的孩子中立最为年长的。这种继承法的优点在于“客观性”——看谁先来到世上。因此相对前两类继承法,嫡长子继承制基本可以杜绝君位继承引发的危机,故而得以普遍实行。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朱元璋为确保大明帝国万无一失地和平过渡而作出了理性的选择。

洪武二十五年,朱标死去,朱元璋伤心的头发胡须全都花白了。他悲痛的不仅是自己老年丧子,而且还隐含了对大明江山的担忧。后来他多次召集群臣,讨论大明国事,在考虑君位继承时,先后否定了“兄终弟及法”和“立爱立贤法”,最终选定了“嫡长子继承法”,这是他听从了老臣刘三吾的“皇孙世嫡承统,礼也”的建议后作出的决定。这年的九月朱元璋正式册立了朱标太子的儿子朱允炆为未来的君位继承人。对于仍然选择嫡长子储君法,朱元璋是这样说的:“自我创天下而以天下传之庶孳,万世而下有庶夺孳抗宗者,我开其乱也。乱传而万世之传,足虑焉”。

 

虽说皇太孙朱允炆年少,缺少为政经验,但可以慢慢培养。这是朱元璋明智而有无奈的选择,但绝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至少在那个时代是这样的。明嘉靖年间的文人高岱曾经这样剖析朱元璋的无奈心态:“所以欲易储而不果,盖亦有甚难处者于其间。何也?创业之主,其所为即后世之所程法。况继体垂统,大事也,祖训著有定制,岂容所行之不符也?盖欲易储者,所以贻一世之安;而终不易者,所以定万代之法。是故有权衡轻重其间,而又况有秦晋二王在,尤难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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