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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胡蝶文化杂谈 |
分类: 还有这种历史 |
听了段越剧《碧玉簪》。辛弃疾说“醉里吴音相媚好”,吴越话本就满是温柔劲儿,再经那么一唱,打情骂俏便愈加娇滴滴软绵绵了。一支玉簪导致才子变心,佳人受辱,在洞房中就结了苦果。但结局入窠臼太深:男的中了状元,女的不计前嫌,误会尽释,二者重修旧好,远不及《红楼梦》让林黛玉死掉。
《红楼梦》的作者安排林黛玉在妙龄芳年之时夭折,算是最最理想的收场方式。
这应该是吸取了无数个前代才子佳人小说,“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才子中状元”,最后大团圆、结局美满这一条条框框之不受读者欢迎的经验,才有了这样一种文学和美学上的突破。当然,这只是我对作者意图的猜想,没啥确凿的根据。
像林黛玉这样一位绝世美人,若是把结果写成是和贾宝玉有着幸福的婚姻,婚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并在贾府里吃喝玩乐,享受荣华富贵,另一边厢,又不得不跟周围上下人等明争暗斗,争风吃醋,那么林黛玉的形象,也就彻底毁坏殆尽。这部书所呈现给读者的艺术感受,便也破坏尽失。
有位上了年纪的阿姨说,“现代女性的偶像,绝不是林黛玉,而是胡蝶。”
这个胡蝶自然不是大导演陆川的媳妇,而是民国时期的著名电影皇后。
那时的胡蝶,几乎妇孺皆知,现今中国最红的最牛比的明星,其知名度怕也远不及她。
她气质华丽高贵,雅致脱俗。人红是非多,她也免不了历经坎坷,并受到世人恶狠狠的谣言攻击。到了晚年,有钱,但已是迟暮,名声也被蒙尘,只好隐居去了加拿大,默默终老(临终陪伴她的,据说是从前电影公司为她的戏搭布景的一个木匠)。
半个世纪,人们恐怕早已忘却了这个人。而与她同时期的、吃安眠药自杀的阮玲玉,鲁迅也写文为其惋惜,至今不乏有人记起这位一代红颜。
林黛玉虽是文学形象,其在中国女人的排行上,绝不亚于任何一个。
如果说林黛玉是虚构的精神创造的悲剧,那么胡蝶则是现实的庸俗生活的悲剧。这么一比较,当然是精神上的悲剧更加触动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