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聊斋中的鬼仙
(2021-09-11 08: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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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仙王兰胡四姐钟吕传道集仙术秘库 |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既讲述了很多鬼狐的故事,也叙述了不少神仙的故事。《聊斋志异》中的神仙,从描写情况来看,有很大的差别,也就是说,神仙也分等级,生活在不同的区域,法术有大有小,能力有强在弱,并不存在所谓的众仙平等。检阅《聊斋志异》各篇章,《王兰》《胡四姐》分别记载了凡人经过修炼成为鬼仙的经过。
鬼仙谓鬼中神仙,是道教与民间信仰中最末一级的仙人。清王肯堂《仙术秘库》记载:“鬼仙者,不离于鬼,五仙中之下下乘也。修道之士,阴中超脱,一灵不散,凝聚成精,神像不明。姓氏不录于鬼关,名字不登于三山,出其阴神,非纯阳之化,故曰鬼仙。”《钟吕传道集》第一章《真仙》记载:“仙有五等者,鬼仙、人仙、地仙、神仙、天仙之不等,皆是仙也。鬼仙不离于鬼,人仙不离于人,地仙不离于地,神仙不离于神,天仙不离于天。”具体来说,“鬼仙者,五仙之下一也。阴中超脱,神象不明,鬼关无姓,三山无名。虽不轮回,又难返蓬瀛。终无所归,止于投胎就舍而已。”“修持之人,始也不悟大道,而欲于速成。形如搞木,心若死灰,神识内守,一志不散。定中以出阴神,乃清灵之鬼,非纯阳之仙。以其一志阴灵不散,故曰鬼仙。虽曰仙,其实鬼也。古今崇释之徒,用功到此,乃曰得道,诚可笑也。”
《王兰》写道:利津王兰,暴病死。阎王覆勘,乃鬼卒之误勾也。责送还生,
则尸已败。鬼惧罪,谓王曰:“人而鬼也则苦,鬼而仙也则乐。苟乐矣,何必生?”王以为然。鬼曰:“此处一狐,金丹成矣。窃其丹吞之,则魂不散,可以长存,但凭所之,罔不如意。子愿之否?”王从之。鬼导去,入一高第,见楼阁渠然,而悄无一人。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际,气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月中;一吸,复落,以口承之,则又呼之:如是不已。鬼潜伺其侧,俟其吐,急掇于手,付王吞之。狐惊,盛气相向;见二人在,恐不敌,愤恨而去。
此处叙述了王兰修炼成为鬼仙的过程,正像《真仙》所言,“始也不悟大道,而欲于速成”。王兰被鬼卒误勾,鬼卒为了免责,与王兰达成交易,合伙窃取了正在月下修炼的狐狸的金丹,王兰因此成为鬼仙。整个修炼过程充满浪漫色彩,描写生动有趣。鬼仙魂魄不散,生命长存,变幻其形,不为人知,可以自由游走人间,实现各种愿望,没有任何阻碍。正当王兰沉湎于骗取钱财的不义勾当之中,他的搭档被巡按御史捕获,要被治罪,而在此时奇迹出现了,巡按御史得到上帝指令:王兰无辜而死,已经成为鬼仙,行医救人,有仁有义,不应当把他当作妖魅处以刑罚,现授予他清道使的职务。也就是说,王兰非但无罪,而且成为上帝出巡时的侍从官,虽然是基层官员,但有了正式编制,得以进入神仙体制内,可谓因祸得福。
《胡四姐》写道:后,(尚)生在野督佣刈麦,遥见四姐坐树下。生就近之,执手慰问,且曰:“别后十易春秋,今大丹已成。但思君之念未忘,故复一拜问。”……又二十年余,生适独居,见四姐自外至,生喜与语,女曰:“我今名列仙籍,不应再履尘世,但感君情,特报撤瑟之期,可早处分后事,亦勿悲忧,妾当度君为鬼仙,亦无苦也。”乃别而去。至日,生果卒。
此段描写尚生因心生怜悯救了女狐胡四姐一命,胡四姐心存感激,恋恋不忘旧情。十几年后,女狐“大丹已成”,修炼成仙,由于不能割舍思念尚生的情爱,前来看望尚生。又二十多年过去,女狐“名列仙籍”,本不该再来尘世,因为感激尚生的情爱之意和救命之恩,特地前来报告尚生的死亡日期,劝其不必忧伤,将超度他成为鬼仙,获得永生,没有任何苦楚。到了胡四姐说的日子,尚生果然死去,那么肯定成为地仙了,这是毫无疑问的。——看来救“狐”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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