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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闲语:聊聊“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这句俗语2

(2023-09-07 0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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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这是一句广为流传的俗语,意思是女儿出嫁后,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再也回不来了。

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这种说法是怎么来的呢?相传过去当姑娘出嫁的那一天,男方迎亲的队伍敲敲打打地来到女方家迎娶新娘,女方母亲会为即将出阁的女儿香汤沐浴、更换嫁衣。等到女儿上了男方的轿子后,会端起一盆清水泼到花轿后面,意即自己的女儿是清白之身,如果男方有什么疑义的话,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一旦泼出,就覆水难收了,这就是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挺有仪式感的,不是吗?

中国过去一直是一个极其强调宗法族权的国家,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这四种权力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在当时的老百姓看来:一个家庭中儿子才是顶梁柱和家族香火传承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嫁到其他宗族,一般连姓氏都改变了。比如王家的女儿王某嫁人到李家,以后人们就称呼她为李夫人李王氏等等,而不再称呼其原来的名字王某。直到今天,我国香港地区还保留着这一传统,例如耳熟能详的 叶刘淑仪范徐丽泰陈方安生等等。

封建社会的宗法礼教决定了男尊女卑是绝对的。以嫁娶为例,女方称呼嫁,男方叫娶。《说文》:嫁,女适人也;娶,取妇也!给女方安一个家就是字;则有取回女子之意。这两个字的主次之分本身就是男权社会的一种折射。所以随着历史和习俗的演变,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却被引入了许多更庸俗化的意义。例如女儿出嫁后夫家就成为本家了,回婆家才叫回家;原来真正的本家就变成娘家回娘家了,甚至在封建社会出嫁的女儿回娘家都不是一件简单事儿,女儿不能随便回娘家,除非得到夫家允许且娘家人去接,或者过年节省亲。否则,就是被夫家休弃所致,有辱门楣。

《孔雀东南飞》中当刘兰芝被休而遣回娘家时,她母亲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刘母没想到从小就严格教养、勤快守礼的女儿被回家来了,因惊异、激愤、焦虑和失望交织在一起而痛苦地击掌!可以说出嫁的女儿是一入夫门深似海,讲究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丧从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连死后也只能埋在夫家墓地,正应了民间一句话:活着是夫家的人,死了是婆家的鬼

出嫁女儿生出的孩子的姓氏、所有权属于夫家自不必说。对夫家而言,孩子就是自家人家人;相对女儿的娘家,称呼孩子为甥、孙;孩子则称呼娘家父母为公、婆、祖父、祖母。一字之差,就说明出嫁的女人及其生养的孩子已经是别家族的成员、是外人,代表是其他家族的利益。所以封建时代触犯重罪所讲的诛三族就只包括父族、母族、妻族了,并不包括已出嫁的女儿,这个嫁出去的女儿是之所以没有受到牵连,就是因为她已经是外人了。

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教化和熏陶下,嫁出去的女儿往往也确实把夫家的利益置于娘家利益优先的位置。比如三国时期曹操废弃了汉献帝原来的皇后,把自己的三个女儿曹宪、曹节、曹华嫁给汉献帝做老婆以便监视他。不料,这三个女儿反而站在汉献帝这一边,尤其是皇后曹节,一直忠心耿耿地维护汉献帝的利益,就在其兄长曹丕威逼汉献帝禅让皇位时,她多次站出来破口大骂其兄,誓死抗争。

夫权、族权制度在很多地方就是王法,甚至比王法还灵验。这种制度是以维护本族内成员的利益为目的,具有很强的排外性。因此,嫁出去的女儿也就不再被视作本族内的人了,此时的她已经完全成为了一个外人,在族内的人的思想意识中,这个女儿是没有继承娘家财产的资格,也无权对娘家的重大家族事务发表意见和施加影响。

直到今天,在南方很多原住民村改制的股份公司,每家每户都有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的村集体股份分红,但出嫁的女儿的户籍一律迁出(除非嫁给本村原居民),股权、土地权及分红、表决投票权等都没有了!

当然,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是过去封建社会男女不平等社会形成的陋习,在现代社会,这种意识早就过时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儿子、女儿都一样,有平等的发言权、财产支配和继承权。嫁娶的男女双方是独立和平等的,在很多家庭,女儿在照顾和赡养父母方面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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