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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以怎样的方式,让任性驴友付出代价?

(2015-12-08 19:48:21)
分类: My时评&学术

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搜救,历经51个小时,终于将他们救出。12日,记者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对17名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据工作人员介绍,42名驴友冒险进入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探险,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规定。据此,处以1000元罚款。(10月14日《京华时报》)

“驴友受困,生死救援”,如此惊险桥段,我们早已屡见不鲜。只是很可惜,前车之鉴犹在,跟风赴险者不绝。一次次,无知无畏的驴友们,在义无反顾将自己置于险地的同时,也给他人制造了巨大的麻烦。可以预见,每一次的紧急救援,都势必要消耗大量资源,都注定会造成本压迫式的紧张感。试问,谁该为此负责?又该以何种方式负责?

在广西的最新案例中,获救驴友被处以每人千元的罚款,很多人将之解读成,“驴友为救援成本买单”。当然了,这一说法实则并不精确!据当地景区管理局的解释,之所以开出上述罚单,乃是由于当事驴友违规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处以罚款”只是针对违法行为本身,与救援过程并无直接关系。而事实上,当地为了此次救援已支出十多万元,这笔钱显然也不是那点微薄罚款所能弥补的。

那么,有错在先、一意孤行的驴友们,是否有义务为救援成本买单呢?尽管民意滔滔,呼吁“让任性者付费”,可是一旦真要落实,却面临着诸多难题。首先,我们一般认为,“应急救援”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其本身就由全民税金买单。倘若要求获救者额外给钱,似乎有重复收费之嫌疑;再者说,一旦这部分“救援”有偿化,我们又该如何确保定价公平,该如何捍卫被救者的切身利益呢?

违规驴友们,的确必须付出代价。但是,这完全可以通过征收“惩罚性罚款”的方式实现,而不必诉诸于“救援”的货币化、有偿化。除此之外,我们最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培育起一种健全的“驴友文化”。这包括充分的技能训练,必要的知识储备,以及评估风险的能力、对自我负责的意识……在许多年轻人看来,“野外探险”就是说走就走的炫酷行为,这显然是一种认知偏差。成熟的驴友,需要经验和历练,更需要理智和审慎。

在现实语境下,所谓“驴友”中的很大部分,其实是彻底的“伪驴友”。他们并不经常性进行野外探险,只是凭着一股冲劲行事,到头来遇险被困,终究原形毕露。诚如某些网友所言“不作死就不会死”,明明就是观光客的水平,却偏偏要装探险家,这又是何苦来哉呢?要知道,由于自己的拙劣行为,而造成巨大的公共资源浪费,一点不酷而且很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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