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能否实现庸官再造?
(2015-07-02 19:31:14)分类: My时评&学术 |
对于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痛批的“为官不为”问题,中组部已将该问题的防治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基于地方试点经验,中组部已着手开始系统研究“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此前,而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为官不为、懒政庸政等等现象,素来为民众所深深诟病。为之寻找应对之道,已然越发显得迫切。就此而言,在相当长时间的基层实践中,所形成的某些颇有开创性的“地方经验”,当然是极具价值的现实参照。例如,贵州黔西南州所实行的“干部召回制度”,就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新颖的“治慵”方式,俨然提供了一条前景光明的出路。只是,地方版的“零星试验”,到底能否普遍适用,也许还有待观察。
黔西南州所谓“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分解来看实则包括三个层面。其一,制定明确、具体的“评价条款”,事先阐明哪些情形属于“不称职”;其二,比照上述标准,来发现并召回庸官懒官;其三,对被召回官员开展培训教育,并就后续效果进行跟踪考察……然而现实来看,当地针对这三个部分的表述与做法,很多时候还充斥着,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主观色彩。这表明,现阶段的干部召回制度,尚且不够精细、规范。
众所周知,“干部召回”制度的核心优势,首先在于宣示了某种强势治庸的意志,然后就是其提供了一种“再造庸官”的可能路径。但必须承认,这种种的乐观期待,尚且都还缺乏足够的实证支撑。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在于,倘若缺乏一套可行的机制或方法,来筛选出庸官懒官,也就根本谈不上召回和培训了。要知道,“为官不为”问题,之所以不易解决,最直接的原因其实就是“界定难”。
只有建立起完整的标准化考核体系,只有能够精准定义并区分出庸官懒官,再来探讨后续的处置与再造,才可具备起码的话语基础。当然,对“官员不作为”的防治,“召回”制是否就是最合适的方式,实则也存在疑问。一方面,“召回”本身意味着,官员的日常履职被打断,由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些额外成本;另一方面,召回后封闭式集训短短几天,且多以宏大说教为主,也未免有草草了事之嫌疑。凡此种种的不足,都理应被正视。
“干部召回”制,当然是一个不错的尝试。但它终究只是,就“召回”之后的部分,给出了有新意的设计;至于“召回”之前的事情,却甚少提及。可谁都知道,再造庸官先要发现庸官,这无疑提示有关方面在试水“召回制”的同时,不要忽略那些更为前提性的机制改造。比如说,扩宽官员考核的主体,增加效率维度的刚性测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