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辗转腾挪终难掩尴尬
(2014-06-19 2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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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后,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也在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2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介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探讨如何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郭剑英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4月28日《新京报》)
虽未阐明具体路线,但“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一说,还是引发坊间诸多猜测。从已释放的政策信号来看,官方立场可谓不偏不倚、左右逢源。“既要更体现医务人员价值,又要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当然,这两者可以兼得。然而考虑到“医改”进程一贯的表现平平,公众实在很难,对那种无所不包的“承诺”,抱持足够的信心。众所周知的是,所谓“改革”天然就是利益重分的过程,注定会有获益者和受损方。
显而易见,“给予医务人员更可观的劳动报酬”,乃是此轮公立医疗价格调整的一大初衷。只是问题在于,由此多出的成本支出,又该如何分摊?既然允诺“不增加患者负担”,是否意味着要增加财政拨款?如此简单、单薄的变革方案,当然不是职能部门的优先选择!一来,其毫无技术含量、不符合集约增效之逻辑,仅是平白增加了公共开支而已;再者,此类方案不过是改变了院方筹资方式,根本谈不上“完善公立医疗价格形成机制”。所以,未来的改革,理应更有层次。
如何在不增加患者和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实现医务人员的待遇改善?这是所谓“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所要破解的命题。郭剑英提出,“基本医疗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对相关费用进行干预是必要的;但能够竞争的环节,应该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此一表态,无疑是个极为明确的暗示。也即,今后公立医院将更多参与竞争性服务的供给,通过高附加值、高收费的医疗项目,供养兜底性的、公益性的基本医疗。
放开非基础服务的价格管制,允许公立医院从高端健护服务中攫取利益,从而反哺体制内的医务从业者……可以说,这是价格改革方案中,一条逻辑清晰的主线。至于其最终实现效果,自然还有待观察。必须承认,此一思路并非完美无缺。某些疑虑,也许是显而易见的。试问,此举会否导致公立医院内部,优秀人才配置失衡;又会否进一步拉大,不同医务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如同以往“以药养医”政策一样,一旦动员起公立医院的逐利冲动,便注定会有并发症种种。
除此以外,公立医院的价格调整,亦有别的思路。比如,提高服务费,拉高医护人员收入;同时,借助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方法,降低药品价格,从而保障患者整体负担不增加……自始至终,所谓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似乎都在追求着某种微妙的平衡,辗转腾挪、拆东补西,终究给人一种左右为难、前后徘徊之感。这也难怪!当公共财政无动于衷,所谓“价格改革”,总想着在患者、医务人员、市场三方之间增增减减,注定难以跳脱,这份无可奈何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