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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假装拍卖,必有公车贱卖

(2014-03-31 19:16:59)
分类: My时评&学术

随着公车改革加速,多地组织了公车拍卖。然而,公车浪费、车轮腐败问题,在新一轮治理中又面临新的问题,国有资产如何卖得合理,改革程序不够公开、拍卖流程不够完善,个别地方的“应付式改革”亟待纠偏补漏。沈阳市大东区公车改革的121辆公车首次拍卖,百余辆公车底价集中在数千元到两三万元。信息披露不充分,车辆无人整理“卖相”差,车辆勘验只做表面文章,让很多有意向的人望而却步。(225日《新京报》)

呼吁多年的公车改革,在最近终于有了实质进展。随着一整套公车配置、使用规则的厘清,各地纷纷比照执行,力度与速度可谓诚意十足。在此过程中,“拍卖超额公车”,自然是必不可缺的一环。然而问题在于,所谓“拍卖”很多时候流于形式。其既未能搭建必要的形式要件,最终效果也远不如预期,招致一片非议,着实不足为奇。公众固然希望机关公车尽快减负瘦身,但倘若要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又有何意义呢?

理论上说,“拍卖”乃是处置超标公车的最佳方式。通过广告而至的信息发布,尽可能多吸引潜在买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竞价争购,本应确保“公车”以相对高价成交。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地方虽也走了拍卖的流程,但还是发生了公车贱卖的现象,甚至被指“内部人低价买车”。凡此种种伎俩,自卖自买当真是赤裸裸的自利自肥。视公物为私产,面对整改辗转腾挪,拒绝让民众公平地利益均沾——善意的公车改革,再次被扭曲成“自己人的盛宴”!

其实,自公车改革方案出台伊始,便有观点提醒“公车贱卖”的风险。显而易见,在一揽子政策组合中,针对“公车拍卖”的表述太过笼统,往往容易给具体操作者以便宜行事的空间。事实上,既然“社会化、市场化”是公车改革的总体方向,那么车辆拍卖也理当遵从此一逻辑。这要求,各“卖车”单位要尽可能多地,利用现有拍卖行业成熟的渠道,而非各行其是、各定规矩;同时,也应遵从“拍卖”活动起码的游戏规则,充分告知、事前估价等等。

理想状态下,严谨的拍卖,必须有专业力量参与、交由专业机构执行,如此虽然要支付一定佣金,但也能最大程度将拍品买出高价。从此角度看,国企、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只应是公车拍卖的委托方,而不该直接充当组织者……实践也证明,一手包办的拍卖,多数伴随着不能说的秘密。比如,故意将车放气、做旧,打消市民的竞拍欲望;再比如,确定一个远低于车辆价值的底价,从而给自己人接盘大开方便之门。

纵使公车福利不再,也要榨干到最后的一丝一毫。一些体制中人,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用公共财产谋取私利的路径依赖,这种公物私产化的偏执意识,很多时候消解了变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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