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公车私用,不止为在个案中实现正义
(2014-03-27 19:29:38)分类: My时评&学术 |
近日,有媒体曝光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傅贤达本人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他表示,自己欢迎媒体监督,“我在那打场球350块钱,谁打不起。”针对此事,深圳市纪委21日回应,已责成当事人所在单位立即调查,核实后上报市纪委。(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高压倡廉态势下,行为欠妥、言语失当的傅贤达,不经意间就成了又一个中枪者。虽然只是小官小错,但置之于现实语境内,几乎被视作十恶不赦的对象。而后,各式口诛笔伐四面袭来。于此,风暴中心的当事人颇觉不可理喻,“你们太过分了吧,搞这么大什么意思嘛”——显而易见,批评者与被批者,仍还处于两个发声频率内。其中一方极力将事态扩大并归罪化,另一方却自始至终不以为然。
其实,错了就是错了,栽了便是栽了,是非对错、成败胜负又有什么复杂的呢?傅贤达本人也承认,“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可心有不甘的他,又补充一句“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仅此一句,当真是“神一样的补刀”!挑衅了众人、难为了自己,授人口实的同时,又点燃了另一场舆论风暴。出一时之气,何苦来哉?
嘴硬不服输的傅贤达,简直是十足的“招雷体质”,总能引来轮番口水板砖……诚然严格来说,公车私用确不违法。可既然其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公众和媒体当然有理由怒而抨击;此外,所谓“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一说,则全然无视现实、自说自话,更是荒唐离谱到无以复加。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关于公车使用,早有一整套成熟、明晰的规则架构。它们客观存在,不以个别官员的意愿为转移。
一起普通的公车私用事件,因为夹带了当事人的几句昏话,也就变得不那么寻常了。从中,公众不得不质疑,一线公务员是否当真对那套“纸面规则”知之甚少,而只是在一如既往地自行其是?一干围观者,情绪激昂地参与到,对傅贤达的持续声讨之中,绝非是小题大做,而是为了能以一己之力,重申规则不容亵渎。他们所要追求的,既是正义在个案中得以实现,更在于一系列规则的刚性与权威,能获得广泛的认可和敬畏。
傅贤达的诡辩,尽管无理又无力,却还是极大刺痛了公众的内心。其一番措辞,以极轻蔑的姿态,动摇了公众对“规则被普遍信仰”的预期。自始至终,人们对此事反应激烈,当然意在展现一种力量,也即那种民间自发的、旨在捍卫正确价值的力量——当外在的约束机制暴露出失效的风险,民众的诉求表达,便会构成某种适时的提醒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