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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者不后悔,治理乱象方有望

(2014-01-22 22:28:27)
分类: My时评&学术

11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所幸经抢救性命无虞。时隔半个多月后,这个在家人眼中倔强的女人,却为自己当天的行为很是后悔。贷款还未还清,尽管“闹翻”了,但她还得继续在这条线路上奔波。而如今,人得罪了一大片,她不知道,她的大货车以后要怎么跑下去。(124日《华商报》)

时间能忘却冲动、平息愤怒,时间也能酝酿悔意、积聚恐惧。不堪罚款之重,愤而吞毒相抗的刘温丽,早已不复当日的冲天怒气。平静的休整生活里,她盘算起今后的生计,担忧着或将遭遇的“报复”……她的身上,全不见一位“誓死维权”者当有的坚定与勇毅,却反倒是一副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弱者姿态。凡此种种,是自我保护的策略?亦或当真是,发之于心的后怕?

坦诚来说,刘温丽的焦虑,当然不无道理。强势的“体制”面前,纵有零星的逆袭者,也绝不会有永远的“女超人”。须知,“女车主喝农药”一事,一度让当地运政、路政相当被动而难堪,其后又是严查又失停职的——职能部门“损失”不可谓不惨重!既然来日方长,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有谁能保证,有关方面不会挟私报复?“民莫与官斗”,得罪一片人的刘温丽,的确有理由后悔。

但,另一个疑问是,整个道路执法系统,当真就这般狭隘小器吗?一方面,非人格化的执法体制,本就不若个体那般心思复杂,未必真会有“有仇必报”的意识和行动力;再者说,执法体制内的具体执行者,又怎忍心、怎能够,故意刁难一位悲情妇人呢?所以,基于理想化的逻辑,刘温丽动辄担忧“被为难”,似乎又显得有些杞人忧天了。

事实上,刘温丽焦虑,更多还是源于,那些根深蒂固的民间智慧,是长久以来“官强民弱”格局所衍生的一种固化思维。然而,在更文明、更现代的认知框架内,公职部门与普罗大众间,早已划清了各自的权属边界:那种裹挟体制强力,宣泄私怒、打击“异己”的公门做派,如今已被归为败德非法,且必须追责的滥权行径——新的秩序里,公众有权对恶政不服从,并且主张“免受报复”!

刘温丽的纠结其实在于,她一不小心挑战了不公平的“旧传统”,却因为不知道如何适应新秩序,而变得焦躁不安、畏首畏尾。她并不懂得,该怎样捍卫权益,故而只能透过媒体发出些“悔不该”的声音,似是有感而发又像是示弱告饶……一位反抗不公的人,在有所改变之后,不仅未有一丝底气,反而加倍忐忑不安。这,当真是极讽刺的一幕。

无论是治理公路三乱,还是扭转其他的疑难沉疴,除了主管机构要持续发力外,切实保障民众“反抗不公”的权利,也是至关重要的。让刘温丽消除恐惧,乃是兑现正派社会的一个最基本承诺:敢于对不公现状者说“不”的人,理所当然会获得保护而非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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