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DNA缉凶,难掩低端范儿
(2014-01-16 21:10:10)分类: My时评&学术 |
12日,湖北武大珞珈学院一名女生在返校途中意外身亡。19日,此事有了新进展,警方初步判断此案是一起刑事案件,要求附近四所学校(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湖北银河信息技术学院)的数千名男性师生提供血液样本。有学生表示,“全校的男生都要过来抽血验DNA,这有点太不尊重我们了!”(11月20日《武汉晚报》)
因一起刑事案,采集数千师生血样,虽说目的正确、思路明晰,总显得有些动静过大了。尽管,公众乐见警方为破案穷尽一切努力,却也希望此一过程能以最小的代价、最低调的方式呈现。针对此事,有律师指出“该做法没任何问题,警方有权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然而被抽血的师生们,显然存有不同见解,他们不仅质疑此举“非必要”,且纠结于某种“被冒犯”的观感。
众所周知,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执法。而硬币的另一面是,警方同样应该自觉自律,从而避免对公民的“配合义务”过度依赖、过度攫取。基于此,为侦破女生身亡案,当地警方大范围提取血样显然欠妥:一方面,此一行动单方面强调了“公民无条件协助调查”的原则,却忽略了民众也有“非必要则可免被干扰“的权利;另一方面,如此这般兴师动众四处出击,似乎总给人一种漫无目的、走哪算哪的“低效”感觉。
其实,刑侦学发展至今,早就步入精确化、细致化的阶段。“大面积撒网捕鱼”的路数,或许已不再适应现实需要。当然了,在办案流程的前期,多会有一个走访摸排的环节,其也不可避免地会牵涉到众多民众。然而,暗访摸底、比对排查的行为,终究与“检验数千人DNA”有别。如果说前者是惯用且合理的破案手段,那么后者显然有不当使用职权之嫌。
对DNA缉凶过于执迷,不惜冒犯数千师生采血,这令很多人不由得怀疑当地的刑侦能力。这种大海捞针式的查案方式,虽以“高科技办案”为外壳,本质上却透着一副坐享其成、听天由命的慵懒做派……恰如很多人所质疑的,警方至少还应有别的调查切口、至少应将嫌疑人缩小到合理范围内、至少得在迷恋生物技术之外展现更多“人的智慧与能动性”吧?凡此种种一概没有,又怎可让人信服。
说到底,办案终究是项脑力劳动,总是表现出一副人海战术的低端范儿,难免显得格调差了些。这倒不是说,公众可以对警方的办案策略指指点点,而是重申公民有避免忽遭莫名烦扰的权利。这场牵连数千师生的血液采集行动,从根本说仍是,当地警方滥用所拥有的优势地位,继而要求民众过度出让自身利益的过程——的确,该行动合法合理,但是否合宜合体,则是另一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