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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流萤”,不再浪漫的风景

(2012-08-23 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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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My时评&学术

七夕情人节即将来临,各商家开始积极准备,向人们兜售“浪漫”。除鲜花、毛绒玩具等传统礼物外,不少年轻人更喜欢选择比较有新意的礼物。其中,“活体萤火虫”更是受到追捧,但不少人也对此表示质疑,称此“浪漫有点残忍”。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网站每只萤火虫价格在5元上下,比其他礼物贵出不少。虽然如此,但在不少网店评论里可看到,评论多为好评,并称“很浪漫”,“很喜欢”。(821日《北京晨报》)

相比于玫瑰与巧克力,“萤火虫”的意象显然更具东方印记。中国古典诗句中,有“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的恬淡夜景;而宫崎骏等日漫大家的作品内,也不时出现漫天飞舞、忽明忽暗的点点“虫光”。既有此传统,以萤火虫来承载爱意、宣示爱情,不仅“未尝不可”,且本就古典、怀旧。只是,从前的红男绿女们,皆知移步野外、逐萤而赏;今天的人们却贪图方便,网上下单、坐等包裹,痴望寄来一瓶“风景”……两种态度高下立断,其间情趣与格调的落差,令人遗憾

作为七夕礼物,“活体萤火虫”引发了各色质疑,一些人认为其有点“残忍”。无疑,这种担忧很有情怀,文明社会的人们,越发关注包括昆虫在内的“动物权益”。但对动物的关怀,不应超越它们的生物属性,以及全社会的主流认知。若以保护动物之名,来抵制萤火虫礼物,多少显得矫情与不切实际:一方面,成年萤火虫,整个生命就十天左右,“装瓶售卖”与否,后果最终差别不大;另一方面,现实中“昆虫权益的保护”,仍是个太过超前的命题,甚至几乎无人关注于此。可以说,在道德伦理层面,“萤火虫礼物”并无明显原罪。

情侣们大可放心,互赠萤火虫的他们,还算不得“沾满鲜血、残害生命”。然而,当太多年轻人,一窝蜂购买“活萤”,标榜所谓的心意与新意,无意间却滑入了“流俗”的极端。强大的商业营销,轻易地主导了热恋男女的判断,于是他们轻信“有这样一种礼物,别具一格而情意绵绵。”事实上很早之前,情侣们早已交出了“定义礼物”的权利——难道不是吗?玫瑰、巧克力、毛绒玩具、活体萤火虫,无一不是店家推出、热捧、兜售的“商品”。相恋的人儿,任凭挑礼物如何用心,也不过是在有限的选项内,非此即彼!

深度进化的商业文明,早已超越了“满足需求”的阶段,转而“制造需求”、塑造消费者的“理念”。萤火虫,当然是浪漫的,但一旦它们成为商家兜售的噱头,情侣们当回归自己的判断。试问,漫天萤火,那种星月之下的野趣,是可以轻易“灌装、邮购”的吗?萤火虫诚然浪漫,却需周边的草木、霜露相衬。一旦抽离瑰丽的底色,孤立的“萤虫”、孱弱的光亮,不仅美感消弭,且本就多了一丝悲情愁绪。

成熟的消费者,必须挣脱商家鼓吹的那种狂妄与自大。推销者说,风景可以移植、浪漫可以购买。而购买者则应明白,移植的风景便不再是从前的风景,“浪漫”诚然可用购物营造,但个性化的心意较之从众式的“新意”,终究来得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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