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标签制,无附加配合则无最大效用
(2012-08-14 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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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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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部13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将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该“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据悉,74.3%的国家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8月14日《人民日报》)
当下语境内,国人对食品的期待,或仍侧重在“安全”层面。假劣横行、流毒深重的食物,怎还有标榜“营养”、宣示健康的资格?当然,此类抱怨其来有自,受伤太久的民众,早已将自己的“要求”一降再降,甚至多以一种犬儒、自嘲的姿态,忍受“食品丑闻”的持续荼毒……但倘若,因为这种“积怨情绪”,便对“食品营养标签制”一笑了之,也着实有迁怒、误伤之嫌。社会总在进步,久经考验的“肠胃”终将迎来,言必说“营养”的时代。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一项着眼未来的谋布,却是某种意义上的“迟到规定”。一方面,“食品安全”尚无法保障的时期,谈论“膳食营养”多少显得底气不足、理念超前;另一方面,着眼全球,74.3%的国家有食品营养标签。而中国从2013年起,才施行相关法规,何尝不是起步太晚、落后大潮……也许客观来说,在“安全危机”笼罩之下,民众对“食品营养标签制”呼吁并不强烈。此番立法先行,想必能引导人们“要求”高阶化。
不可忽略,“立法”形塑公众生活的巨大能量。施行“营养标签制”,势必力挺人们,期待“更健康饮食”的信心。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膳食营养”意识,已在相当数量的人群中萌发、传递。特别在中高产群体内,精细餐饮、优品饮食,早已流行为“小众的风潮”,甚至稳定成“日常”的一部分。在此意义上,“营养标签制”,无疑开启了“均衡膳食”理念的平民化——明显的包装特征,至少以醒目方式,提示民众追求更高。
关注“食物营养”,不仅是理念层面的事,更需要专业知识的配合。在外包装上,标明“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元素含量,降低了民众查阅资料、自我分析的难度。其后的结果是,中低收入人群,也能与具备更多“医学支持”的中高产阶层一样,获得“均衡饮食”所必须的、前提性的信息参照。那么,理想状态下,人们平等获取食物营养指标的机会,理当助益全民层面膳食优化与疾病防治。
然而,在“营养标签制”,与“全民健康”之间,尚需一座中介桥梁——廉价的、面向大众的、更成体系的,营养知识普及和饮食选择建议。一直以来,公共卫生部门在此方面发力不够,致使相关的“膳食咨询服务”多被商业性、牟利性机构垄断。长此以往,中低收入者难免“惶惶无所参照”。据此,显然的结论是,推广“营养标签制”同时,公共管理者务必提供更多免费的知识与建议。唯有两方面努力相辅,“营养标签”才不会有名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