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之行事,不遵世俗想象
(2012-03-21 2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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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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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武汉警方捣毁一个盗窃团伙,刑拘了十余名窃贼。警方实行抓捕时,该团伙正在召开“全国会议”,来自湖南、山东等地的代表正在比对武汉地图划分地盘,交流行窃经验;组织盗窃竞赛,一周内偷钱最多者获胜。据团伙会议记录规定,成员一旦被捕不能出卖组织。(3月21日《楚天都市报》)
凡此一幕幕,难免让人想起那句,“有组织、有纪律”,很有传说中江洋大盗的气派。又有先哲曰过,“盗亦有道”,在现时代大可作一番新的诠释:所谓“道”不再是道德、伦理层面的坚持,而是一种技术、经验等的共享。那么,据此或许可以推定,“世已无侠盗,徒留贪婪蟊贼尔耳”——嬉笑怒骂皆浮云,也只有在盗窃团伙被一窝端的情势下,众人才可如此谈笑风生、戏谑嘲讽。若非如此,犯罪的高度组织化,本是一个颇为头疼的话题!
从古而今,“梁上君子”一贯是香火不绝的职业。有人创造,便有人投机;高风险之后,或是高收益;且,在某些文字作品内,“盗贼”还不时被赋予了,神秘、仗义等浪漫符号……凡此种种,莫不在推波助澜,继而前赴后继“撬门溜锁”而不歇。窃之为窃,多被定义为占人所有、不劳而获;而偷之不恒为“偷”,便在于围观者并不是受害者,他们消费着失主的苦难,而不自觉想象着那黑月高风、飞檐走壁的酷帅图景。
不同的文化传统之下,对“盗贼”的再塑造倾向,都有着某些显而易见的共性。日漫里有“怪盗基德”之角色,睿智、张扬而极具魅力;中式武侠中,也有着类似盗圣“白展堂”一类的人物,劫富济贫、名闻遐迩,很是潇洒从容;甚至,在某些现代剧内,性格乖张、亦正亦邪、行为诡谲的“神偷”,亦是历久弥新的经典;最不济,如《天下无贼》中的“黎叔”,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可也留下了“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惊世独白,以及颇为江湖气的绅士范儿。
对于小偷,人们总是缺少感同身受的自觉、缺少共知共感的情怀,总是任由心底的“江湖情节”,冲淡是非、对错、正邪之立场。时至今日,在对“小偷全国会议”的民舆解读中,也竟还有着相似的情绪表达:所谓“盗窃竞赛”,被一些人理解为,刺激、惊险、拉风的戏剧化游戏;所谓“不能出卖组织”,被解读出义气、豪迈、负责的道德意涵,继而拿之与沦陷的世风对比,俨然高下立断!当犯罪未能成型,某些潜在的恶被选择性遗忘,而其余一些东西,却被持续放大。
只因我们的偏执想象,恶劣的、极高危的组织化犯罪,被戏仿与解构,徒留怒骂嬉笑、粉饰美化,反倒缺了必要的警觉,以及深度的反思。须知,“分地盘”、“共经验”的盗贼,永远不会照你我想当然的剧本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