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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同鸡肋的“目标房价”

(2011-03-28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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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My时评&学术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离这一大限还有一周,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全国目前只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自己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而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未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且,其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3月28日《京华时报》)

名之曰“目标”,却丝毫不能令公众产生美好联想。非但如此,“看涨不言跌”的措辞,反倒强化了房价上涨预期。时至今日,堪称史上最严的《国八条》,以一种诙谐的方式落实成真。显然,各地公布的“调控目标”,与民众期待相差万里。民之所盼,不外乎房价回归理性、安居置业得偿所愿。而当政策设定,依旧止于“控制增速”,则“高房价”注定阻隔民生福祉向好之路。

“目标”的价值,在于压力与希望同在——通过有限的、可操作的努力,实现某个本不会生成的结果。所谓“房价调控目标”,亦当比照此一标准“反躬自省”。“将房价增幅控制在10%附近”,竟也可称之为“目标”?此无异于说,自发状态下,房价定会以远超于此的速度飞涨?不禁要问,在楼市狂飙突进数年之后、在楼价已远超国民购买力之时、在保障性住房相继投放之际,各地主政者不约而同作此悲观判断依据何在?当“调控者”唱衰调控,“调控目标”俨然成了搪塞民意的鸡肋。

诚然,不应以浪漫情怀考量现实,也不该奢望火热楼市瞬间降温。但,“呼吁理性”之论调,同样无法赋予“宽松目标”合理性。种种质疑声中,有两个声音尤值关注:其一,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指出,若调控目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则“老百姓收入和房价还是会越差越大”。此为常识,“人均收入”与“商品房价格”绝非同一数量级。基数已然差之万里,空谈“增速持平”毫无意义可言!

除此,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提到,“根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到2010年十年的统计数据,全国房价年度同比涨幅低于同年GDP涨幅”。也就是说,对绝大多数城市而言,房价涨幅天然低于GDP增速。在此语境下,将目标设定为“房价涨幅不高于本地生产总值增速”,何其让人无语!遍观各地“行文”,大有异曲同工之秒。无一例外,将“既存事实”拔高为“未来目标”。毫无压力的政策允诺,不仅缺乏现实效力、且没有任何围观价值。

面对房价调控,地方职能者的消极与保守,可谓意料之中、无甚惊奇。解读之,仍不外重弹“土地财政”、“刚性需求”之类的老调。抛开根源不论,不惜牺牲公权信用、以虚设目标应付民意,本就是有失偏颇的履职姿态。各地自定目标,固然有利于“结合实际”。但若完全听之任之,此一政策未免形同虚设。体制环境短期难改的前提下,若想具体措施发挥应有作用,务需事无巨细的对应规定兜底。就此而言,订立统一的“房价调控目标生成规则”,或许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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