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维权,不可忍之痛
(2010-05-10 17: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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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My时评&学术 |
为给工友筹集医药费,26名农民工9日在郑州市区端着碗乞讨。据了解,这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长达一年半,在讨要薪水时被开发商率众暴打,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而开发商则予以否认,并称系工人自己摔伤所致。当地公安机关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天系周末,上班后再处理。(5月10日《河南商报》)
这是一个足够让所有人心痛的故事,不幸伴着温情、无奈继而坚守。当筑楼的工具,换成地上的瓷碗;当本该挥汗工地的他们,蹲在街头悲戚流泪;当一群不是乞丐的人,被迫选择乞讨。还有什么,比此情此景更具痛感?诚然,悲剧的叙事有点老套,主线依旧是欠薪与讨薪之纠结。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农民工维权之艰,公众早已心知肚明;但讨薪以至乞讨,沉重以至悲情,终究还是让我们震颤良久。
果不其然,之于“欠薪、打人”的控诉,开发商撇得一干二净。话语间,尽显无辜,宛若自己才是那个最冤枉的人。“没拖欠农民工工资,更没打人”、“受伤农民工是自己摔伤的”,开发商如是说。真相未明,人人都有自辩的权力。只是,这番颇为不屑的陈述,究竟有多少可信度?难道农民工会无端去街头上演如此“苦情戏”?抑或,他们会有以“行为艺术”敲诈资方的狡黠?有多少人愿意放弃尊严以乞索财?至少,公众不认为具备谋生技能的农民工是这样一群人。既有印象中,他们从来都是最勤劳、最朴实,同时往往被伤害得最深。
面对强大舆论压力,开发商居然还有如此淡定,底气何来颇值深究。开发商刘总道“这件事情我们和农民工没有任何关系、合同”。——请注意“合同”二字,这或许便是事件之核心了。农民工和开发商签订劳动合同了吗?从新闻传递的信息看,我们找不到任何乐观的理由。农民工代表阮成亮说“起初是跟着郑州宏鑫建筑公司去的,说好了工资是150多万元”。——“说好”显然不等于签约,口头承诺多同于空头支票,约束力有限且法律效力孱弱。
事实上,此事颇为复杂。这群农民工先后变更雇主,陆续跟着几家公司干过。即使签过合同,到后来想必也含糊不清。由此,鉴于劳动关系模糊,“欠薪”自然有了滋长空间。这方面,指责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未免偏颇,他们本就处于知识与信息的弱势。需要反思的是职能部门的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提供足够的就业指导与法律援助了吗?工会组织真的充分捍卫农民工权益了吗......
很多时候,农民工权益被选择性忽视了。就拿这场讨薪风波言,济源公安局并未表现出足够的关注力度与办案效率。既然公安部门如此,又有什么理由指望其他职能者表现更好?对地方政府而言,开发商、建筑商是GDP的创造者、财政的贡献人,而农民工不过是“外来务工人员”。基于公权的此等功利化视角,农民工维权注定多艰。但政府维护公义的职责,从来没有理由排位于经济职能之后。所以,农民工乞讨讨薪的悲剧,显然不是社会能忍之痛。
http://news.liao1.com/epaper/hscb/html/2010-05/11/content_159207.htm 华商晨报5.11
http://www.shbiz.com.cn/cms.php?prog=show&tid=140549&csort=1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0-05/12/c_12917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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