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以河西太原郡更为毐国”怎么解?
(2014-09-06 10:28:05)分类: 《真秦始皇》 |
《大秦始皇帝》第三部涉及到嫪毐叛乱,这便不能不就嫪毐的封国在哪里较较真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有“嫪毐封为长信侯……又以河西太原郡更为毐国”句,史家很多认定嫪毐的封国是河东太原郡。可是司马迁又明确加之“河西”,河西没有太原郡,于是就有人在抄本时将“河西”改作“汾西”。汾水纵贯秦太原郡”,这样一来,这句话似乎解释通了。故而《集解》徐广曰:“河,一作‘汾’”。但是细究起来,却文通理不通。此时太后赵姬居住在雍城,与嫪毐私通生下两个儿子。雍城在今陕西省凤翔县,离汾西太原1800里,古时行路难,苟且夫妻如此两地分居也太辛苦了,往返一趟猴年马月?封国的钱粮要想运到雍城或咸阳,供嫪毐叛乱,千里迢迢,人吃马嚼,还能剩下多少?
《史记》这段文字还有“予之山阳地,令毐居之”。《括地志》云:“山阳故城在怀州修武县西北太行山东南。”后人依据这句话,便认定“山阳地”指的是太行山东南的山阳城。这就文、理皆不通了。如果是指山阳城,文法上不应缀有“地”字。比如“家房陵”、“入咸阳”,房陵、咸阳都是城池,不必缀“地”。同样,山阳城在今河南省焦作市东南,距古雍城今凤翔有1300里,距秦国都城咸阳也有近1000里,赵姬与嫪毐好不容易用占卜的诡计离开了咸阳,去雍城居住,正可以无所顾忌的私通,却又分居远隔1300里,不合情理。
有没有更合理的解释?有的。“又以河西太原郡更为毐国”一句,不是“河”改作“汾”,而是衍一字“郡”,去掉衍字“郡”,“河西太原”便文理皆通了。河西泾水北岸今甘肃泾川一带,西周时称太原。此地中心区离雍城二百余里,将此太原方圆之地更为毐国,于文于理皆通顺合理。而文中“山阳地”应该不是城池的名字,而是在雍城附近选择了一处山阳温暖之地,建造宫舍,叫嫪毐居住。这样苟且夫妻私通起来才方便,一段时间之后,太后赵姬才能给嫪毐生下两个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