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解释有误
(2012-10-12 15:40:53)分类: 《真秦始皇》 |
批评秦是暴政都会引用《秦始皇本纪》中的这句话:“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专家们说:你看,修阿房宫和骊山陵,用了70万受过宫刑的人和其他罪犯,这还不是严刑峻法的暴政吗?有人还煞有介事地推算,就算受宫刑的占一半,也有35万人,十分之一也达7万人,真是残酷至极。
然而,这种解释是错误的,问题出在“隐宫”和“徒刑”两个词上。
首先我们来看“隐宫”。把“隐宫”解释为受过宫刑的人,始于唐代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受完宫刑的人,要在阴暗的房间里养一百天,这个房间就叫隐宫,也叫蚕室,因为养蚕的房间都要阴暗通风。所以,隐宫就是指受过宫刑的人。
但是这样解释在其他文章中却解释不通。《蒙恬列传》记载:“赵高,是赵国王族中远支的亲属。赵高有兄弟数人,都生于隐宫。”
如果“隐宫”是受过宫刑的人,他怎么生了赵高?而且不止一个?
张守节这个错误不完全是他的责任,源头可以追溯到汉代徐广的《史记集解》,还有后来一个叫刘氏的人对《史记集解》的错误解释。徐广《史记集解》解释“隐宫”一词曰:“为宦者”。“为宦者”是什么意思?徐广没有解释。“宦者”后人理解就是太监。太监怎么能生下赵高兄弟数人?于是后代就有个叫刘氏的人,力图把太监生儿子解释通。他这么解释:“赵高的父亲犯了罪受了宫刑,他的妻子被收为官奴,这个女人不本分,跟男人野合生了赵高,还生了他的几个兄弟,生出来之后也把他们一起施了宫刑,这就是生于隐宫。隐宫就是宦官的意思,宦官就是被阉割之人,所以,隐宫就是指受了宫刑被阉割之人。
刘氏没有留下名字,生平年代不详,反正是在汉代徐广之后,唐代张守节之前,可以推断是东汉末年至唐代间人。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刘氏总算把“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这句话糊弄过去了。后人也就不假思索地这么跟着说下去了,反正这个解释能够骂倒秦始皇,能够证明秦帝国是暴政,这就够了。
可是如果我们细究刘氏这个解释,问题更大。宫刑的作用,最初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后来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其目的一是让他不能乱搞男女关系,二是让他绝后。
现在好,对赵高的父亲两个目的都没达到。赵高的母亲在豪门家为奴,却不停地跟人野合,一会儿生一个儿子,一会儿又生一个儿子。这官家就是再开明,也不能忍受这样的奴隶;另一个目的是要绝后,赵高的父亲不仅没有绝后,还生了那么多儿子,而且还都姓赵,岂不犯上?你是跟皇帝叫板是不是?让你绝后,你就要让皇帝看看,你就是绝不了我的后。
更可笑的是,依照刘氏的解释,赵高被宫之后,也没有绝后,又生儿育女。赵高的一个女儿还嫁给了咸阳令阎乐,相当于首都市长或者卫戍区司令。这咸阳令阎乐再不讲究,也不能娶个几代太监几代胡搞出来的女儿。
如此荒唐的解释,根源出在后人对徐广《史记集解》中“为宦者”这三个字的误解。
接下来我们再看“徒刑”一词。“徒刑”和“刑徒”不能混淆。指囚犯或获刑之人应该是“刑”在前“徒”在后,称“刑徒”。比如《秦始皇本纪》有“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
“徒”在先秦时期有步兵、士兵的意思。《诗经》有“公徒三万”,是指国家军队三万人。《左传》“率徒以往”,带领军队前往。《礼记》“五十不为旬徒”,50岁以上不服兵役。
这里的“徒”都是军队、士兵的意思。
如果这样理解“徒”,意思就明确了。断句可为“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意思是:“宫内官员、军队和囚犯70余万人”;断句亦可为“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徒刑者”三个字合并解释为“士兵获刑之人”,就是六国战败被俘的士兵。
不管是把“徒刑”两个字分开断句还是合起来理解,“徒刑”二字都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刑事罪犯。《史记》的其他篇章也佐证了这一点。比如1,《史记》中多次称修骊山作阿房的这七十万人为“徒”,而没有“刑”字。《秦始皇本纪》少府章邯向秦二世提议:“骊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陈涉世家》“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产子生,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
2,陈涉、吴广起事之后,少府章邯带领这些“徒”,去对抗陈涉的军队。这些“徒”迅速调动,能攻善战,不仅很快击败数十万陈涉、吴广军队,还打败了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所率领的军队,杀死项梁。可见这些“徒”具有很好的军事素养,不完全是一般的刑事罪犯。
不管怎么样,把“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牵强地解释为几年就宫了几万男人,判处了总计70万的罪犯,由此得出暴政的结论,那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