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德经》
【品股轩】
近期市场的一大焦点就是恒大的不停举牌A股上市公司。梅雁吉祥因为恒大为第一大股东消息一出,立马暴涨。4天最高涨幅达到45%。但随后上市公司立马说恒大已经清仓。恒大人寿三天时间买成梅雁吉祥第一大股东,又在一天之内全部减持。今天恒大人寿又大举减持栋梁新材。短期内大举买入一只个股,然后在短期内又大举减持这只股。这种买卖方式是否操纵股价呢?
个股短期的大幅度涨跌是由于公司内在运营因素的改变或者是外在消息(即我们一般所说的利好利空)的刺激,然后导致市场资金异常买卖的结果。但是在没有任何利好和利空的影响,恒大短期内大举买卖是不是操纵股价?(当然有利好,大资金借利好短期内大举买卖股票也可以是操纵股价。)我们可以看到在没有任何利好的情况之下,廊坊发展由于恒大短期的不断大举买入(恒大持股比例已经达到20%)出现了从13.5元附近涨到了现在的接近40元,涨幅如此巨大。这就等于在没有任何利好的情况之下,仅仅是大资金的短期买入导致股价出现这种巨大的涨幅。股票是由买卖双方的买卖行为定价的,短期内恒大大举买入,无疑是买方定价的。因为卖方较众多且十分分散,不可能形成一致的卖方,但是恒大就是一个完全一致的买方。现行的举牌后卖出的方式限制为6个月,时间太短。我们认为应对与举牌给予更多的限制买卖方式,以防止大资金操纵股价。比如卖出时间为12个月、每次卖出不得超过流通市值的1%、卖出一次要公告一次。对于一开始奔着上市公司去的举牌然后转向财务投资的,应该出台利得税,将利润全部收归国有。以防止大资金利用举牌短期内大举买入某股,导致其巨大涨幅,然后在高价位缓慢卖出套利。这种套利是明显的用资金优势来操纵股价。
对于未达到举牌线的买卖操作,我们认为也要给予限制性规定。比如1周内买入某只个股占到该股流通市值的1%就属于买入“举牌”,上市公司就需要公告。管理层就要限制这种短期大举买入的行为,以防止大资金操纵股价。如果1周内买入某股超过1%的话,卖出时间不能低于2周、卖出次数不能低于2次、2次不能在同一天、卖出一次要公告一次。以防止利用大资金买卖的优势操纵股价。有人可能说国际市场都没有这些限制,我们要跟国际接轨了,还要这些限制干嘛?我们要说的是,我们的资本市场十分不成熟,而且散户众多,并且会长期存在,所以出台更多限制性的规定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在我们现在还没有市场化的时候是需要限制的,就算是市场化的初期也是需要的。市场化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不是说今天市场化,明天就市场了。
《道德经》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资本市场就是人之道,所以我们建议管理层向天借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最大利益。要加快资本市场的法制化建设。明确立法哪些行为为操纵股价行为,新出现的操纵行为不断写入立法。不能单纯依靠问询!
(本文是针对近期市场出现的大资金举牌现象做出的分析,对管理A股市场的己见之言,并非针对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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