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借钱”被自愿是利益诱惑在作怪
(2010-07-16 08: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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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权利琅玡区教育局滁州市琅玡区安徽商报杂谈 |
下令“借钱”被自愿是利益诱惑在作怪
作者◎盛克选
最近,有关(安徽)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向教师“借钱”的新闻被炒得越来越热。网络上有关向教师“借钱”的帖子也成为讨论热点。据了解,目前滁州市琅琊区所有中小学教师都得到借钱通知。一位老师称,“官方说法不是‘借钱’,而是称融资。”(7月15日《安徽商报》)
教育局局长号召教师参与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融资扩股,国资公司向债权人提出10%的利息回报,初读这则新闻,并不觉是个坏消息。如果按照合约规定,利息比银行存款高出不少,这样的好事的确不容错过。但问题在于,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为什么融资渠道会选择教师群体,而不是选择银行,金融等机构。而另一面,教育局局长出面号召向学校及每一位教师参与融资,甚至有知情人士称,还下达了融资额任务。其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利益纠葛的确令人质疑。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不管是以何种方式融资,必有一定的风险评估,甚至参与融资的经济体应该先前全面判断、识别、评估融资项目所带来的一切风险系数。当然,既然是经济活动,也必有一定的规范程序,以及第三方确保对融资渠道秩序有效监督。而不是一位教育局局长就能承受责任之重,一句话,一个通知,就可以签定融资合约。
当然,教师自身而言,任何人都有权利参与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但盲目参与,自身经济冒着风险同时,还必须遵循经济秩序和原则,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
然而,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吴局长在一次会议上作为建议口头通知各中小学领导“融资扩股”事宜。并提出“最重要的是,融资都是本着教师自愿的原则”。但是这样的自愿对每一位教师而言,却成了“被自愿”,据一所老师介绍,当时校长通知时称,“要把这次融资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 “既然是自愿,为什么还要按照级别制定融资标准? ”据知情人士透露,融资通知中规定,校长要拿5万、副校长要拿3万,普通教职员工要拿1万。因此,对所有教师而言,完全未知的评估分析及无法识别和判断国有资产公司背景和项目风险的经济融资活动在局长的“权威”话语权下当任务布置,确显荒唐。
关于融资通知究竟是教育局长在会议上口头通知还是书面通知,报道中语焉不详。但有一点必须承认,教育局局长的确有号召教师融资一说。但问题是,作为教师而言,为什么会“被自愿”,而一些校长也不知道怎么完成融资数额任务。如果,这些教师不参与融资,学校完不成融资任务,会带来什么后果。我想,这些教师的心理最清楚,不排除于个人绩效,奖金,升迁,业绩,评职等挂上关系。作为学校与教师,究竟是以育人为目的还是以融资为目的。
应该说,当教育主体与经济主体紧密联系起来,不排除有幕后利益腐败瓜葛的各种可能。仅凭局长一个通知,在融资项目相关经济背景及融资秩序、风险评估没有得到明晰的情况下,以局长身份所拥有的神奇本领,让每位教师盲目参与融资活动,不仅是对局长公权的玩弄,还是对整个教育主体权利的漠视与玷污。作为教育局下属机构及教师个人而言,违背上级领导意愿,不按通知办事,是违背组织规定而会被认为抬杠。简言之,局长布置的任务,谁没有完成谁倒霉。
显然,当权力的掌握者,面对经济主体的利益诱惑,拥有“权威”话语权的教育局局长,与其说是号召向教师“借钱” 融资扩股,不如直接说是面对背后经济主体利益诱惑而动摇了权利的杠杆,或许其背后正是权利与利益诱惑在作怪。
新闻背景:最近,有关(安徽)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向教师“借钱”的新闻被炒得越来越热。网络上有关向教师“借钱”的帖子也成为讨论热点。据了解,目前滁州市琅琊区所有中小学教师都得到借钱通知。一位老师称,“官方说法不是‘借钱’,而是称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