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谨防以计划生育为借口的犯罪行为
(2012-06-16 08: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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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强制引产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中国应谨防以计划生育为借口的犯罪行为
吴若愚
据媒体报道,14日晚间从安康市政府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对孕妇冯建梅违规大月份引产一事,安康市政府已查明确有公职人员违规履职行为,造成极为不良后果。初步决定,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江能海,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抨印,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龙春来停职调查,待事件查清后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当天,安康市副市长杜寿平代表市政府,赶赴镇坪县医院看望冯建梅夫妇及其家人。安康市计生局、镇坪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对于计划生育工作,笔者是报支持态度的,但看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内心却十分反感。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因计划生育造成了不少家破人亡的事故,就如某地的计生口号一样,“宁可家破,不能国亡”,真不知道这样的人口发展理念能说明什么,国家是由一个个的家庭组成,家都破了,国还能存在吗?
安康发生的大月份引产事件,并非仅仅是因为“大月份”才引起质疑和关注,而是这起事件到底有没有违反法律,是不是犯罪?按陕西安康市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应,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月2日对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并且手术是得到受害人同意的。可是,我们从受害人冯建梅在腾讯微博与网友的互动中却看到了另一番景象。冯建梅说“他们强行带的,头蒙着,退进车,把我腿还打伤了。”冯建梅还说,“二胎都可以生的。引产关键是我们没按时间给他们交四万块钱。”
然而安康计生部门所说的是,冯建梅属于政策外怀孕。什么是政策?安康计生委说,因为冯建梅的户口不在安康。可是冯建梅说,他们却没有事先告诉她要转户口,转户口其实很容易,只需要一个月就能办妥。如果事情的真相的确如此,那就说明所谓政策不过是安康地方的土政策而已,只要你能交钱就可以生育第二胎,否则,即使是大月份也会格杀勿论。照这样的“政策”办事,是不是有钱就可以多生,没钱就只能等死呢?
中国的计划生育一直被西方指责为违反人权,但由于中国人口的现实问题,中国政府不得不顶着压力实行下去。应该说,这一政策实施30年来,少生、优生的理念已经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可。可是,在农村,由于受到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的影响,加之中国社保并未真正有效地做到“老有所养”的现实,在农村推行“一胎制”遇到了困难。在困难面前,好多地方采取了拆房子,背粮食,牵牲口等极端措施,这样的做法使不少家庭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如果按宗教或传统观念来衡量,计划生育不但违反道德,而且失去人性。
据笔者了解,在云贵高原的很多市县,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收取计生罚款,好多县市的计生委都向乡镇一级下达了罚款任务,一个11000人的行政村,2012年镇上下达的社会抚养费任务是27万,据知情人透露,上级规定,假如手不够这个数字,村干部要自己掏腰包补上。当地的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就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本来好多家庭已经超生了,但为了收取罚款,只能视而不见的让其怀孕,等到孩子出生后收取社会抚养费。所以,在云贵高原的很多地方,看到一对年轻夫妇领着三四个孩子并不奇怪。
在很多农村,计划生育干部的工作是因人而异的,凡是与村干部有关系的,或者家族较大,家族中还有人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一般不会受到强制措施,这些人都在乡村干部的通风报信中幸免于难。如果在当地家族较小,又没什么人缘关系,这些人便成了强制计划生育的对象。而且乡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比比皆是,他们往往将孩子生到远处的亲戚朋友家,等孩子长大后再通过关系上户口,这样的事实和安康的大月份流产事件基本相符,因为冯建梅本身就是外地人,在当地没有家族势力,也没有4万元钱交罚款,所以出现了这样失去人性的大月份流产事件。
现在,安康大月份流产事件已经被证实是一起计生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理,安康市副市长已经向受害人道歉。但是,留给我们思考的是:中国人口政策是否需要调整?在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是不是应该更为人性,是不是需要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来规范计生工作的行为,计划生育法是否应该得到真正的落实,能不能在控制人口的同时做到不违反人性和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