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打无业青年为何遭万人围观堵路
(2012-06-12 06:36:42)
标签:
协警打人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协警打无业青年为何遭万人围观堵路
吴若愚
核心提示:新华网消息,6月8日晚至次日凌晨,有关“巴中市区一名醉酒协警殴打学生引发万人堵路”的网络消息,引起网友和市民的热议。巴中市公安局称,当晚事件主角,并非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而是无业青年马某;巴中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协勤人员岳某,因执勤不规范予以辞退。
这一事件的大概经过是,一青年骑摩托车在单行路上逆行,被协警发现后要处罚,但青年与协警发生了抓扯,然后协警对青年大打出手。事件的关键点是协警醉酒,发帖者称被打者是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协警醉酒已经被确认,公安机关回应说,被打者不是高考学生,而是一名无业青年。据了解,今年22岁的马某,巴州区寺岭乡南阳街道人,无业,现正在巴中市顺全驾校学驾驶。
本来违反交通规则接受处罚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处罚过程中,我们常发现交警和被处罚者都会发生针锋相对的矛盾,大多情况下是被罚者不服处罚或是抗拒处罚,这些不服处罚的人,要么自恃有钱有势,要么醉酒闹事,最终的结果是被媒体曝光后,受到的处罚比原先还要严重。我们并不了解巴中这起事件的细节,不过,马某违反交通规则是事实,协警岳某醉酒也是事实。严重的问题是,这起事件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对社会稳定不利。
可想而知,一个身穿警服的人和一个普通老百姓厮打,并且穿警服的人又喝了酒,不管这起事件产生的源头是什么,围观者都会不约而同的将矛头指向穿警服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警服代表的公权力,即使是一名协警,只要他穿上警服,他就代表着公安机关在维持治安或交通安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是公安部“五条禁令”的重中之重,虽然五条禁令是针对公安人员的,但是,代表公安机关执勤的协警也要责无旁贷地遵守这一禁令,并不因为协警是临时工而网开一面。
特别是公权力备受质疑的今天,代表着神圣法律的公安机关最为受到公众关注,而穿警服的人本来就与众不同,在处置每一起事故时,就要求执法者必须做到公正,依法办事,因为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们。像岳某这样的协警,显然不符合一个协警的要求,在执勤期间竟然无视“五条禁令”,虽说是岳某的个人行为,但公安机关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公安机关负有对协警的培训和教育的责任,对协警的纪律要求和执勤标准应该完全与警察一致,公安机关肯定没有做到。所以,造成的后果便有损于公安机关的形象。
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出,现在的公权力单位在公众心目中的位置,在发生事件时,公众总是不约而同的将矛盾指向公权力,原因是代表着公权力形象的人经常做出有损于公权力形象的事情,久而久之,群众对公权力就失去了信任,即使是一个协警,也足以引起公众的不满情绪。我们的公权力机关应该好好反思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