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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上诉西安高院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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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到底还有什么理由上诉
□吴若愚
【新闻提示】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李婧)针对近日媒体广泛关注的药家鑫上诉一事,今天,该案受害人家属王辉告诉人民网记者:“我昨天去西安中院,他们说药家鑫已经上诉了,但是没让我看上诉状。”
王辉说,他昨天下午去过西安中院,得知药家鑫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西安中院已经将上诉状递交给陕西高院。王辉表示,他要求看上诉状,但是被拒绝。
受害人代理人张显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他从王辉处得知西安中院说上诉状“保密”,他猜测,药家鑫的上诉状有可能围绕“自首情节”。“对这个情节,我们不予认可。药家鑫事后的悔罪态度只能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但均不能抵销、改变药家鑫的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十分重大、罪行后果极其严重的性质,而且被告人药家鑫对被害人家属的认错、道歉,只是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张显说他和受害人家属“现在静等陕西高院的消息,也渴望看到他们的态度。”
【博主点评】想当初,药家鑫在西安中院一审被判死刑后,曾有人担心药氏会在上诉期向陕西高院上诉,通过某种渠道改变判决,其实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因为药家鑫虽然在一审被判死刑,但人们综合“钢琴手”、“激情杀人”、“问卷调查”等一系列试图掩盖杀人真像,改变药氏命运的天外术语,人们对这起虽然简单却被人为搞得复杂的案子,还是心存疑虑。原因是被告家属为保药家鑫一命,始终没有放弃过寻找无中生有的理由,可是他们所说的“自首情结”却不足以抵消药家鑫犯罪手段的残忍。向受害人家属认错道歉,被指为试图逃避法律严惩。
从原告律师张显的分析来看,被告的确没有太多的理由和证据在二审改变一审的判决。如果被告的确要将“自首情结”和向原告家属认错道歉拿出来说事,笔者认为,除非陕西高院想要贪赃枉法,颠倒是非,不然,这两个理由都不是药家鑫的免死牌。如果说这样的自首情结可以减轻药家鑫罪行,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先剥夺了他人性命,然后再去自首;为了逃避法律严惩,再向原告家属认错,道歉,争取得到谅解。一桩命案,要是这么简单就能解决,我们的刑法就没有设立死刑的必要,但是,在死刑还未取消之前,公正的前提只能依法判决。
人们一直都在思考,一个极简单又明了的故意杀人案,为什么会弄得这样纷繁复杂?笔者认为,在当下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里,怎样获得自身利益,是每一个人要考虑的问题。那些极力要救药家鑫一命的人们,他们代表着富人和精英,这些人和他们的亲属,在不经意间有可能会犯下类似药家鑫这样的糊涂,因为他们被金钱和权势烧昏了头脑,常常失去理智。所以他们为药家鑫的辩护是在为自己阶层今后的肆无忌惮而扫清障碍。
有人对药家鑫的才气,帅气和青春感到惋惜,认为救下这样一个音乐天才,会给世界带来什么美好,可是这些人就没有想过,一个敢提刀杀人的刽子手,他的内心世界会是什么样子。一个从事音乐演奏的人,如果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他怎么能弹奏出感天动地的音乐作品来引起他人共鸣呢?如果说,有那么一些曾经听过药家鑫演奏而鼓掌喝彩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一种欣赏水平,难道他们没有听出那貌似优美的旋律里正潜藏着狂暴、血腥和声嘶力竭吗?
现在药家鑫已经向陕西高院上诉了,如果他只是停留在“自首情结”,和“认错道歉”上,我看,陕西高院也不会改变一审判决。如果又有什么教授专家之类再整出个什么天方夜语来,那中国法律也就只能被无聊之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