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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摔女童废除死刑宽恕李天一 |
分类: 随笔杂感 |
每一个生命都不可剥夺,每一桩罪恶都需要宽恕
——评"重摔女童"事件
文/李蒙
虽然有"多事之秋"这个成语,但这里的"秋"指的并非"秋天"而是指"时期"。秋天还没有来,北京的这个夏天也很"多事"--精神病患者捅死路人,上访者在机场自爆截肢,超市男子持刀伤人,而最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7月24日晚上发生的凶残一幕,一男子因与其母争执,将一两岁女童从推车中抱出,重摔在地,经过两天抢救,孩子的生命还是随风而逝……
每每有残害孩子的新闻曝出,网络上总会爆发出一片喊杀声。这太过凶残的行为更是让大家愤怒不已,不仅认为施暴者该死,还认为他应该死得很痛苦,被凌迟,被活剥,下油锅,五马分尸……
虽然我坚定地主张废除死刑,但我的天性里其实也有崇尚暴力的一面。记得在微博里看到一则有个老头用牙签在幼儿园里挑女童阴部的新闻,立即不假思索地在转发时说了句:"从感情上来说真想杀了他才解恨!"残暴的基因,其实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血管里。
面对这样的凶残,如果你还在网上不合时宜地主张废除死刑,当然会招致许多人的怒骂,怀疑你的动机是"哗众取宠""故作惊人语""想出名",起码是"冷血"--但我,确实是个坚定主张废除死刑的人。
全球已经有75个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犯罪,不论轻重,都不得将犯人处以死刑";另有14个国家规定,"除战犯外,其他犯人不得处以死刑";还有20个国家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废除死刑,但也被认为实际上废除了死刑--实际废除死刑的国家已经达到了109个,还有86个国家虽保留死刑,但判处死刑时也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
废除死刑,真的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是大势所趋,历史发展的必然。
许多人为废除死刑找了许多理由,在我心里只有一个最坚定的理由:废除死刑,就是不让公权力以任何理由杀人,是将公权力装进笼子的最重要的一把锁。
当我们看到被害女童的妈妈在医院里痛苦万分时,施暴者的母亲向媒体道歉了,自责没有教育出一个好儿子。她一定知道儿子会被判处死刑,但她应该不希望儿子被处死,无论儿子多么十恶不赦,那毕竟是她的儿子。
每一个人都有母亲,当子女先于母亲死去时,每一位母亲都会痛苦。
我想起了拉登被击毙后,记者采访一位在"九一一"事件中失去女儿的母亲,那位母亲说:"我不觉得有什么高兴的,我们家不是一个会庆祝死亡的家庭。"
这也是一位母亲,一位一下失去了四位亲人的母亲。
孩子,是一个令中国人纠结的话题,但中国人对孩子真的好吗?
有一个典故,"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摔孩子"在中国人的理念中,原来还可以收买人心呢。
中国的《孝经》里,有一则"郭巨埋儿",为了孝顺母亲,居然要活埋亲生儿子--更可悲的是,这样的行为会被中国人写入《孝经》,认为是天大的孝道。
当我听到"摔死女童"的这则新闻时,脑子里首先想到的,居然是兰和律师的一句话,"成人的世界对于他何其凶险"。
对这个两岁的女童,成人的世界多么凶险啊。一个陌生人,突然将他从推车里抱出来,举过头顶,重摔在地!
而对于李天一,成人的世界,真的也很凶险。
当他在小区里与人争执,即便动手打了人,他也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啊,他的行为真的那么不可饶恕,真的要受到失去自由长达一年之久的处罚?
无论收容教养还是劳动教养,教养所里到底教养好了多少人,而把多少人培养成了罪犯?
杨澜说,李天一被教养之后,出来"破罐破摔",我是深为认同的。我看到过太多因一点小错被教养的青少年,离开教养所,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有多少人,不停在网络上咬牙切齿地咒骂他的时候,想到他还仅仅是个孩子?一个孩子,能不能承受得住这样铺天盖地的咒骂?
也许多少年以后,回顾历史,我们才会发现,他是"那些年,被我们一起摔过的一个孩子"。
一个人,不管他犯下了多么滔天的罪恶,也没有人可以剥夺他的生命。只有树立起这样的理念,我们才能保护更多的生命。
以牙还牙,以暴易暴,真的有用吗?"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血酬定律,什么时候才能在这个号称有5000年文明史的古老国家终止?当100多个国家都废除了死刑的时候,中国人还是举国喊打喊杀声,这是文明还是野蛮,是进步还是落后,是聪明还是愚昧?
以悲悯之心对待所有的人,以宽恕之心减轻这个社会的暴戾,才应该是我们的追求。没有和解与宽容,这个社会真的很难进步。
当所有的人都放下屠刀,将蜡烛捧在手心,那一刻,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有血腥的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