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潮开始,恒泰大通和高远置地携款潜逃,新华信托8.5亿打水漂
(2014-01-16 11:27:07)另一位投资者也在昨日向网媒爆料称:“恒泰大通黄金交易账户没法出金和交易了!我原本几十万本金已经亏损得只剩5万元。此前在重大行情来临时经常出现无法交易或者行情突然剧变,已经起了疑心,但没有想到,现在有可能连仅剩的本金也拿不回来了。”
这是一家披着实物金条投资却进行“类黄金期货”交易的灰色平台,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最高50倍。“也就是说,客户投入的资金在杠杆作用下被放大了50倍,投入10万元可操作500万元的交易。”
不过,恒泰大通却用“法院冻结账户”为名向客户解释其暂停出入金的原因。恒泰大通客服中心13日在杠杆化交易系统中发布公告称:2012年6月以来,在市场波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客户与我公司发生法律纠纷,致使我公司的所有资金账户被法院查封,客户资金无法实现划转,黄金买卖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而爆料人称,大约在3个月前,恒泰大通入金银行已经从平安银行 悄然转换成浦发银行
,而浦发银行并非专用资金账户,只是一个普通账户。这意味着:没有银行监管,账户使用权在于公司,恒泰大通可以直接划入划走账户资金。
分析人士通过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查得信息和新华信托公开报告内容的对比,新华信托在发行该产品后,或存在信息瞒报或管理疏漏。据调查显示,有关法院对上述地块首次进行查封的限制日期为2012年9月25日。而新华信托在后来的几次公告中均“回避”了该事项,并且直接表示“预计在11月初可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在重大事项中也仅提到“证照办理时间预计将比计划进度滞后约14个月”。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一经查封登记即不得进行处分,自然也不可能进行施工。
因此,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在信托计划持有项目公司98.84%的股权,并委派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公司董事会的情况下,新华信托若是对于该地块被法院查封的事实真不知晓,则显然在产品管理上存在疏漏,或存在明知地块被查封却故意在报告中对投资者隐瞒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