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骨气硬,对阿里巴巴说休想让我们修改条例,阿里巴巴谋求美国上市
(2013-09-25 21:22:51)今日下午,香港证券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其港交所的专栏博客“小加网志”里发表了名为《投资者保障杂谈》的新日志,针对香港投资者保障、股权架构和股票投票的问题。
李小加记者出身,文章洋洋洒洒文采飞扬,综合了各种声音,全文虽未谈及阿里巴巴上市问题,但其中所体现的观点颇有影射涵义。
他提到,“归根究底,我们需要作出最适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
对于规则的修订,李小加表示,香港的《上市规则》非常清晰,如果要修订条文,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
他表示,当“公众利益”与港交所股东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永远要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是出于“公众利益”考虑,我才决定参与这一重要的讨论。
此外,李小加特别提到,有关个别公司上市或政策改变的决策并不取决于我或香港交易所董事会。
另据南华早报称,如果当局接受阿里巴巴集团颇具争议的合伙人架构,则集团将削减公司现有的合伙人数量,并限制合伙人三年内不准出售股份。
目前该提案已提交港交所上市委员会,而委员会将於明日召开例会。但阿里巴巴尚未提交正式的上市申请。
阿里巴巴曾要求香港方面交易所允许其以合伙人制上市,但这是违背港交所相关规则的。
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只持有10%多一点的公司股票,但是他们仍然想通过双重投票权的股份方式控制董事会的组成,以掌控阿里巴巴的战略方向、捍卫公司文化,这种方式和科技巨头Google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