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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向狗下跪让谁蒙羞

(2015-02-04 2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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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时评

2日,广东佛山南海人民医院附近的某宠物门诊店内,“你给我的狗跪下来!”在该店做完绝育手术,宠物狗一天后死亡,争论之下,狗主人怒斥兽医,要求参与手术兽医必须向死去的宠物狗赔礼道歉。最终,当着众人的面,59岁的兽医给宠物狗尸体下跪约一分钟。兽医说,“他很凶,要打人的样子,何况我几十岁的人了,跪就跪了。”( 23《南方都市报》)

人向狗下跪让谁蒙羞

就因“医死”了一只宠物狗,59岁的老兽医被凶悍的狗主人逼着跪了一分钟,这个场面太震撼,让笔者不忍卒睹。

无须讳言,狗命也是命,和人命并无本质不同。宠物狗死亡,毫无关联的外人都会为之痛心,更何况是与狗朝夕相伴的主人。但无论如何,为一条狗而逼人向死去的宠物狗赔礼道歉乃至下跪,此等侮辱人格、践踏尊严的事情还是让人气愤填膺。

讽刺的是,59岁的老兽医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当着众人的面,给宠物狗尸体下跪约一分钟。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对一个59岁的老兽医而言,尤其如此。无须讳言,老兽医这一跪当然是无奈之举,其本意或想通过下跪让狗主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减免其所“应负”的“责任”,但细究其中,却大为不妥。宠物狗为何会骤然死亡,死因尚未厘清,未加尸检便如此武断地下结论,未免有罪推定。

退一步说,即便通过医疗鉴定,证明过错属于兽医一方,作为公民,老兽医也不必轻易向狗尸体下跪。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公民的尊严和权利都应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护。让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尊严不受侵犯,使他们真正从贫富尊卑的思想桎梏中解放出来,从自强、自立、自爱的人的尊严中“站立”起来,本应是现代社会制度语境下公权应有的题中之义。反观佛山这起新闻,当地派出所虽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但仍要求兽医陈某及同事向宠物狗口头道歉,这不仅是和稀泥,更是行政无知和渎职,其思考逻辑是——钱财可以用来购买尊严和权利。殊不知,正是这种惯性思维逻辑作怪,助长了为富不仁者恃强凌弱的不正之风,同时也加剧了弱势群体的仇富心态。

人向狗下跪,跪倒的是双膝,坍塌的是尊严,这种尊严不仅关涉个人,还有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制秩序。基于此,公权应该有所作为,让辱人者受其罚,使正义得到伸张,如此才能真正扬善惩恶,除弊去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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