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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环卫工签“生死状”刺痛制度温情

(2014-11-02 2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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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高龄环卫工签“生死状

刺痛制度温情

分类: 时评

高龄环卫工签“生死状”刺痛制度温情

 

发10月31日《中国审计报》 第六版

 

兰州一区环卫局要求超龄环卫工签订承诺书,承诺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均由本人承担,连日来,这一签订“生死状”的做法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目前,当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已停止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作出反思。(112日新华网)

不可否认,当地环卫局返聘这些退休人员,其中不乏有降低费用成本的“自私”念头,但其做法无疑还是值得肯定的。事实上,这些“老环卫”本属于劝退范围,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属于低收入家庭,自身没有其他技能,根本不愿意放弃这个工作岗位,而当地环卫局返聘退休环卫工,一方面缓解了因环卫工工作辛苦、收入微薄不愿投身环卫工作而造成的青黄不接窘境,毕竟,较之于年轻的环卫工,这些老一辈环卫工肯吃苦,少埋怨,对待遇要求不高;另一方面也兼顾解决了相当一部分“老环卫”家庭经济困难问题,还可发挥他们长期在环卫一线,工作能力不容怀疑,经验也比较丰富的长处,实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也就是说,当地环卫局和环卫工人退休返聘各取所需,实属“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

据悉,本来当地环卫局已经为这些返聘环卫工购买了商业险,而按规定,超过年龄的环卫职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所以当地政府出资填补了保险上的缺口。为了更好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参照国家工伤赔付标准,201312月起,由政府全额拨款为所有临时性用工人员购买了商业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额达60万元,意外医疗5万元,住院津贴150元/天,救护费1200元。“这比之前的工伤保险保额高出很多,其实只是想更好地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不得不说,当地政府的举措值得点赞,因为其充溢了制度温情,无疑会让那些因生活困顿重新返聘的环卫工产生极大的制度归依感和政策幸福感,问题恰恰出在签“生死状”上,这让本来充溢温情的举措变得生冷无情,既伤害了老环卫们的感情,也使公众反感。

固然,按说,原本这些人理应全部清退,该环卫局为这些家庭均属低收入的超龄职工提供了职位,让他们不致于失去这一经济来源,对超龄职工来说是好事,但反过来说,对环卫局和当地政府何尝不是一种双赢?更何况,于政府部门而言,一方面应尽可能帮助困难职工拓宽经济收入渠道,另一方面则要想尽办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本是题中之义,怎能因此“邀功”自傲?

左手是诉求,右手是要求,但双手捧出的均是夹缝求生的城市“零余者”们内心逼仄的呐喊和心声,有关部门只有用心去聆听,并付诸行动,才能化作温情缕缕,使鱼水之情更为融洽,更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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