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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丑时评:“邓玉娇”们的命运,还是个未知数

(2009-06-18 20:48:20)
标签:

老丑

丑小鸭de后现代

邓玉娇

杂谈

分类: 杂谈·杂说

 

老丑时评:“邓玉娇”们的命运,还是个未知数

 6月16日上午,巴东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邓玉娇坐在被告席上。

 

    今天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此消息一出,可谓是各方奔走相告,相识的,陌生的——因为这对于关心邓玉娇的网民来说,的确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大家庆幸由于公众舆论尤其网络舆论的介入对邓案的影响。这场近一个多月来引起空前关注的刑事案件,因民众的参与,以邓玉娇的胜利而告一段落。
    邓玉娇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对自己来说,是艰难的;但是她迈出的这一步,却是迈的深刻,让人深思,意义重大。
    首先,这对于传播媒体,是一场伟大的胜利;同时因为网民的舆论,才使整个事件大逆转,所以也应该是亿万网民的胜利;中国司法在人民的监督下向公正、公平、公开迈出了这一步,自然是中国司法的胜利。
    再者,这不仅仅是一个弱女子战胜强权的一个供人玩笑的故事,而是有着一种象征的意义。事实上,先期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周老虎事件”,“许霆事件”无一不背负着邓玉娇判决相似的命运,是一种法理与情理的磨合。可喜的是,“邓玉娇案”让法理与情理更好的相通了。
    并且,“邓玉娇案”既然有这样的结局,就足以说明中国司法开始敢于接受媒体与群众的监督,总体上说,还是比较“强迫”,但这总算是迈出了一步。只有这样,司法的公正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在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司法才能日趋完善,不断进步!
    说到这里,我想我们不该“安于现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总该往“坏处”想一想。毕竟不断地反思,总该是好的。
    那么我想说,这样的结局看起来是一个“圆满”的结局,既迎合了舆论与网民的口味,也宣告了庶民的胜利。但是,法律的准绳到底在哪里?在这事件里面,法律始终丧失了应有的独立尊严,被双方牵着鼻子走——一方是权力,一方是民意。法律,是该让这“天平”尽量的平衡的,但是法律却没有去掌控这座天平,一直在被双方左右。这场战争,其实民众一直都是在下风的,就算最后,也没有彻底地胜利,不是吗?莫非,“权”真的就大于“法”和“民”而嚣张地存在吗?
    我想这“圆满”的结局只是“短暂”地妥协吧?它注定不是一种常态。邓玉娇活过来了,但是在中国,“邓玉娇”只有一个吗?那么多的“邓玉娇“,她们该有怎样的命运呢?怎样才能够彻底地保证她们这些人的权益呢?“邓玉娇案”只是一个典型,可以说只是“治标”,要真的想要“治本”,又谈何容易呢?!

   “邓玉娇案”已经结案,皆大欢喜,确实是值得庆祝的;但是留给中国司法体系的将是值得深思的,所以,我们依然要保持相对地冷静和客观。
    其实,该完善和改进的,我想不仅仅是司法体系吧?!

    同样,邓玉娇赢了,但是“邓玉娇”们呢?会因为邓玉娇的胜利而胜利吗?……

 

200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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