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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四做评委聊影赛中后期作品的定位

(2012-05-28 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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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后期

中国摄影金像奖

杂谈

分类: 摄影心情
人生苦短,淡泊名利,珍惜自己,享受我们热爱的摄影 从周四做评委聊影赛中后期作品的定位。

前周四(5月17日)应邀去纽约的Rockland Photography Club摄影俱乐部做评委。这次是为他们评选年度最佳(Image of the Year)。一共3类:数码类,黑白打印类,彩色打印类;每类按程度再分3组:入门组,中级组和资深组。9组共9个年度最佳。各组片子数量不同,少的16-17幅,多的40-50幅不等。9组认真评选下来,也近2小时了。

年度最佳评选比赛一般都有3位评委以示慎重。今年Rockland摄影俱乐部只邀请了我一个人做这个年度最重要比赛的评委。这是他们对我的信任,也是我的荣幸,因而压力不小。年度最佳评选比赛的选评方法和一般的比赛点评有所不同,要求评委按组给每一幅片子打1-9分(1为最低,9分为满分);而该分就是最后的分数。如果最高分只有一幅,那自然就是年度最佳;如果最高分超过一幅,评委再在这几幅里再复评斟酌选出年度最佳。

对评委来说这个方法貌似不难掌握。但实际上因为评委事先不了解各组的水平,很容易在开始时将评分标准设得太高或太低,而造成不公正。对此我提出了一个要求,也采用了2个方法:

一个要求:希望能够在评选开始前粗略将各组作品浏览一遍,以大概掌握该组的水平,借以定下评分大概标准。Rockland摄影俱乐部同意了我的要求,只是数码组的片子已输入在电脑评选系统里,无法做到而只能作罢。而在安排打印组作品的快速浏览时,他们按通常做法将片子画面向下按组叠放,以免翻乱作品评选次序。为避免看到作品背面的摄影人名字和作品名(而造成可能的评选不公),特意要求他们将作品背面向下放,在其他人的监督下,快速浏览了一遍,基本心中有数了。

第一个方法:尽管初步浏览过一遍,但还是不轻易在第一轮定下年度最佳,哪怕是非常出众的作品也不给明显高于其它作品的分数。这样的好处是至少给其他好片也都有个复评斟酌的机会。评委都有自己的偏好,我也一样。按第一印象容易造成不公平。比较斟酌至少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思考一遍。我这次是这样给分的:有明显毛病的作品6分;还不错但不可能得奖的作品给7分;值得复评斟酌的作品,以及一些尽管有些方面不够好,却另些方面特别出色而值得鼓励的作品给8分;基本不给9分。其实评选年度最佳作品,作品得多少分不重要,评委评选给分的标准是否始终如一(consistent)很重要,最后评选出的片子是否真正是评委认为的最佳片子很重要。但即便这样心里预订了评选标准,也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因为怕错过好片,8分给多了,一轮下来有时小一半是8分(尤其在资深组,的确不少好片),复评斟酌再全部过一遍或几遍,多费不少时间;二是在资深黑白打印组评选时,到第5-6张时出现一张的确各方面都相当喜欢的作品,忍不住给了9分。为公平起见,尽管剩下有些不至于好到可以得9分,但却值得复评重看的作品也只能都给9分;三是在随后的资深彩色打印组评选时矫枉过正了,有一幅小孩眼睛的作品相当不错却只给了8分,然后意识到为了让这张有机会进入复评,其它作品就不能再给9分了。事实证明就是在复评这幅还是相当突出,要是把握不住标准就会错过这样的作品。

第二个方法:当复评的作品都很强时(尤其是在资深组),用挑毛病排除的方法留下最佳作品,因为既然可以进入这组,不应该还存在可以被人挑的毛病;当复评的作品相对都不是太强时(比如入门组或中级组),选择有想法/有创意/不循规蹈矩/会用光线/先抓人眼球的作品,而容忍忽略一些技术上的不足。这个其实颠覆了我原来的想法:资深组应该丢开工艺技术而强调想法创意,初级组应该先学会工艺技术再要求有想法/有创意。问题是按这个思路评选很难执行,资深组想法创意各异,这本身就见仁见智,很难决断;初级组工艺技术上不成熟,也很难说哪个技术缺陷更致命。评选标准居然和自己平时想法完全相反,相当纠结。但还是这话,不管什么评选标准,始终如一就是公平公正的基础。

回想起今年年初《影像中国摄影艺术大展》部分纪实类得奖作品涉嫌造假被取消得奖资格,网上讨论热烈。加上最近几天《中国摄影金像奖》中有“艺术类”得奖作品因为涉嫌将动物用后期技术加在风光作品中,而再次引起网友摄友的争论。我完全认同多数网友摄友的看法,纪实类摄影不可以接受调整失真,甚至移动像素之类后期制作。我们更要意识到,这其实是记录报道类摄影(如新闻,人文纪实,体育,自然动植物等等)的职业操守所决定的。不能只是一味钻入对“摄影的真实性”,“数码/胶片摄影的后期”,“如何掌握数码摄影后期的度”等等的讨论中,反而忽略了记录报道职业操守这个最简单而又最根本的原则。而艺术类摄影,理论上是允许后期制作的。但如果将作品做成记录类摄影,却又投在艺术类摄影参赛,的确有滥用这个后期权利的嫌疑。更何况那组《生灵与自然》作品中,半数以上的作品,动物和风光的比例明显不合情理,还有几张前景和背景的光线也有明显冲突。非记录类摄影可以接受数码后期的出发点,是因为胶片时期摄影各种各样的后期制作也都被接受了,没有理由到了数码年代反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后期。但这种数码后期起码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符合人们视觉习惯(如比例或光线方向等等)的。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即使是艺术类摄影作品,也都应该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的原因倒不是因为做了后期,而是后期做得太明显太烂太不符合正常的视觉习惯。

我觉得对影赛的评委们“没能看出那些后期过度作品”的指责可以理解,但多少有点苛求了。像Rockland摄影俱乐部这样一个小小民间摄影俱乐部的比赛,2-300幅作品,评委花在每幅作品上的时间最多10多秒,个别可能略长一点。像《影像中国》这样大型的摄影比赛,2万多幅作品,估计评委花在每幅作品上的时间不会超过10秒。除了太明显的,应该是没有时间判定是否后期过度的。但是《中国摄影金像奖》参赛作品并没有太多,可供评委审视作品的时间又不短,那些作品又后期得太不符合正常的视觉习惯,加上奖项的层次特别高,影响也特别大,评委没有理由不谨慎处理,用后期不到位的理由,取消参赛资格。

其实最有责任也有义务把好这个关的应该是影赛组委会。首先在影赛规则中必须有规定:
1.明确是否接受后期 (纯记录报道类的影赛当然不可以接受后期,特别是移动像素之类的后期);
2.明确哪一些赛类可以接受后期(画意组,创意组没有理由不接受适当的后期,胶片时代也不是没有后期的);
3.明确可以接受的后期的程度(将这个度“量化”是比较天真的想法。但在许多国际摄影比赛的非记录类中,相当于传统暗房技术能够做到“the equivalent of traditional darkroom techniques”的数码后期是可以接受的。这也是一个合理且公平的标准);
4. 明确这个是否过度后期的最后鉴定解说权在组委会;
5. 明确不符合规定作品的处置方法(取消参赛资格,得奖资格或其它更严格的处置方法等等)。

其二大型影赛可以开设一些可以接受后期的赛类,比如画意组,创意组等等,也让愿意或擅长后期创作的摄影人有个可以展示他们作品的平台。与其堵,不如疏。更何况对于非记录类的摄影来说,无论是胶片时代还是现在数码时代,后期制作不是洪水猛兽,反而是摄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摄影就是摄影,切忌将摄影当成绘画,就像我在博联访谈里面提到过的一样,见链接

其三,对那些不可以接受后期的赛类,组委会无法在赛前对海量的参赛作品一一进行鉴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但至少组委会可以设置一个专家组,在赛后对数量有限的得奖作品进行鉴定,取消不符合影赛规则作品的得奖资格后,再宣布得奖作品名单。尽管多花一些时间,但为了公平公正,相信参赛人也是愿意接受的。

但最最重要的,是我们摄影人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我们学习摄影,研究摄影,起早摸黑拍片是因为我们热爱并享受摄影,而不在于摄影可以带给我们的名利。在这个影像信息爆炸的时代,得个奖,开个展,出本书又算得了什么?少说3个月,至多1年就没有人会记得了。永远有新的金奖,永远有新的展览,永远有新的影集在出来。实在不值得为这点一时的,甚至是虚幻的名利而搭进自己的尊严。人生苦短,淡泊名利,珍惜自己,享受我们热爱的摄影才是正道。

关于过度后期,如果摄影人,评委,组委会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做什么,事情就简单了。强调将鉴定审核的权力交给评委或组委会,容易形成评委组委会拼命严防,而摄影人不自律,反正有鉴定机制,查出算你本事,查不出算我本事的互不信任的局面。倒不如提倡摄影人自律自重,也自有合适渠道展示后期作品,而评委组委会信任在先,一旦查出严格按规则处置。就像法律中的无罪推定一样。在一个有自尊也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环境里,自律的效果往往比严防的效果要好很多,而且成本低很多。

凡事无论大小都指望政府或权威机关来监管处理是旧时代遗留下来的习惯思维,是步向民主的大忌。因为这种指望往往最终会给予政府或权威机关更多更大的权力,而造成民众更小更窄的空间。不少渴望民主的人们做的却是和他们愿望相反的事,可惜。此为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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