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3/mw690/5feb0ecfgd63e01ac25e2&690
民警在小龙家调查
新闻《少年因父母不让上网
在饭中投毒致家中4人中毒 》(华西都市报2013-2-21)
年仅14岁的少年小龙(化名),竟因父母“管我太凶”,用剧毒农药毒害父母哥嫂4人。更可悲的是,小龙的父母,竟然也稀里糊涂地认为,孩子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来,是自己管教太严的结果。
事实真的如此吗?“人之初,性本善。”虽然传统文化在当今被贬得一钱不值,言及传统就有“落伍”的嫌疑,但笔者还是要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拿传统为话题来说一说。对于像小龙这样的一个孩子来说,我们不能说他一出生就是邪气满身、十恶不赦的。任何一个孩子,起始阶段,本性应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后来发生了变化,关键还在于身边教育环境的影响。小龙发展到弑父弑母的地步,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应该说,是长期教育缺失或教育不当的结果。
常言道,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无疑是孩子天然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唯一的终生制老师,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可想而知。可以说,父母对教育的认知及其自身的素养,直接决定了孩子的思想和行动。笔者从事教育二十多年,从乡下到城里,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家长,有真重视教育的,有貌似重视教育的,有根本甩手不问孩子事的,有真懂教育的,有不懂教育的,也有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他们虽然身份不一,修养各异,但从他们身上得出的共同结论就是: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笔者就曾亲眼见过这样一位家长。她家的女儿小花在学校敲诈勒索,屡次向另一个班级的学生收“保护费”,又一次,这个学生没有给她,她就纠结一伙人把这个学生暴打一顿。班主任就把家长找来,向她陈述她家小花在校的种种表现,结果还没有等班主任把话说完,她就脸色铁青地把话打断,“我家小花在家很乖的,听话的很!”,转过头,又怒斥被打的孩子,“小花找你要钱,谁叫你给她的了呢,打你活该!”因为这个家长是杀猪的,后来老师们就戏称她是“猪一代”。
有了“猪一代”,就不缺“猪二代”,这是无需多说的。小花念到初一下学期,整日泡在网吧里,夜不归宿,是常有的事情,而且同时和好几个男孩嬉戏鬼混,行为不堪。一次,“猪一代”忍无可忍,就说了她几句。结果“猪二代”在急于摆脱管束的情况下,顺手抄起家里的一把杀猪刀,把“猪一代”乱捅一气之后,也就和几个“男友”外出“创业”了。据传闻,至今没有下落。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龙的事情,就有陌可循了。事情果如小龙和他的父母所言管的“太严格”了吗,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管的“太严格”,恰恰相反,而是太纵容了的结果。透过报道的蛛丝马迹可见,小龙在这个家庭里,可以说,不只是“小皇帝”的身份,甚至可以说是“太上皇”了,偷钱进网吧,家长是千辛万苦找回来,大气不敢啃一声,而是“轻言细语地说服教育”;“说服教育”没有结果,就干脆买了一台电脑让他在家里玩游戏。如此纵容,又怎能不让他“得陇而望蜀”?!
从小龙父母对孩子的关注来看,也是让人心寒的。从报道来看,孩子在校多次打架斗殴,并被派出所警告处分,性质应该是相当恶劣的了,应该属于典型的“问题学生”了,但小龙的父母,不仅丝毫不知,而且还认为孩子平时表现相当“温顺”。到底是学校没有和家长联系,把孩子在校的表现及时告知呢,还是家长出于某种袒护的心理,把学校的告知置若罔闻呢,我们不得而知。
不管教育专家怎么说,我们都知道,教育不是万能的,古今如此,中外如此。以前有种梦幻式的说法,叫做“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这句话如果仅仅作为励志的语言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作为真理来对待,那就荒唐之至了。试想,如果教育是万能的,还要那么多的劳教所、监狱干什么?!记得在乡下工作时,有一个酒校长,平时昏昏沉沉的,偶尔清醒的时候,眼睛一睁,冒出的一句话就是“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次,召开班主任会议,谈及某班几个调皮捣蛋的学生,该校长又把此“名言”吐了出来,终于惹得一个班主任抱不住火气,顶了一句,“把那几个学生交给你管怎么样,如果你把他们管好了,我全年工资就不要了,有这么多班主任作证!”校长哑然。
新课程改革最具创新意义的教育理念,就是自由、平等、民主,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尊重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还学生以自由。客观地说,自由、平等、民主,是个普世的价值观,推而广之是无可厚非的。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外围环境不同,其本也异也。无可否认,自由、平等、民主等教学观念,在中国的教育大环境下,实践到教育教学中来,就是学生有胡作非为、扰乱课堂、打骂老师的自由,老师没有管教惩戒学生的权力。“体罚”还能够看得见摸得着,至于“心罚” 就显得有些玄乎了,如果哪个老师对学生要求严了一点,那么“心罚” 的罪名就有可能不期而至,让你教师吃不了兜着走。理念决定行动,为了贯彻民主、平等的教育理念,教师也就只有陪笑的份儿,虽然教育部在前几年补发了一个文件,授权班主任有“适当”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力,但鉴于“适当”的尺度不好把握,也就没有多少班主任敢享受这样的权力了。
在家长溺爱,教师不敢管的环境下,一个孩子不要说学好,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就是幸事了,除此以外,还有何求?!
面对孩子弑父弑母,作为家长,不仅没有从根本原因上反思,反而一厢情愿地期盼其“警醒和悔改 ” ,赞其平时“温顺” ,岂不悲哉?!
(月照松林原创)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