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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 一条命

(2009-06-18 10:24:31)
标签:

杂谈

分类: 情感法律

主持人:而和朋友一起吃饭,应该是件高兴事吧,可是在某餐馆里,一顿饭竟然吃出了一条人命,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顿饭。犯罪嫌疑人桑法才被判处无期徒刑,梁嘉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那么究竟在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呢?

据桑法才交待,那天晚上他和孙玉东等几个一起打工的朋友在一家饭馆吃饭,这其中就包括另一位被告——梁嘉良。桑法才和梁家良正在喝酒划拳,孙玉东也想和桑法才划拳。桑法才就拒绝了,可没想到孙玉东以为桑法才瞧不起自己,两个人就发生了争斗。孙玉东一下就把桑法才打晕了。

这就怪了,桑法才既然也是被告,为什么却说自己被别人打晕了呢?接下来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事呢桑法才回忆说:“后来我醒了,发现梁嘉良、孙玉东他们在外面和饭馆的人弄起来了,干什么没看清楚。”梁家良在人群后面,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就跟外面的人打起来了。

原来饭馆工作人员看到桑法才一伙发生争斗,就上来劝架,没想到,在酒精刺激的作用下,桑法才、梁嘉良几个人又和劝架的饭馆工作人员打了起来,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一起打伤了一位工作人员,几个人这才觉得害怕起来。

梁家良说:“也不知道谁喊的‘还不跑啊’,我就跑了。跑了2百多米,马路对面来了一个追赶的人。”

追上来的这个人,正是刚才和桑法才一伙发生争斗的一名饭馆工作人员。当时桑法才的的手里拿着一个棍子。在法庭上,公诉人问:“当时桑法才手里拿着什么?”

梁嘉良说:“他手里拿着个棍子,我看见桑法才拿棍子打了那个人上部三下。我到边上的时候桑法才把棍子给我,让我打他。我就拿棍子照他屁股和腰部各打了一下,一共两下。”

被打的饭馆工作人员当场死亡。最终,桑法才、梁嘉良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

 

主持人:您可能会问,同样是打人,为什么一个人判无期,一个人判有期呢?我们也请教了律师,律师说量型的时候会考虑几个因素,比如是否是主犯,是否主动坦白,配合调查,有从轻发落的情节等等,法院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之后,才做出了如上判决。这件事,我们不能不怪酒精的刺激,可也不能完全怪酒精的刺激,冲动、逞强、不懂得抑制情绪,都是犯罪的诱因,其实,心理专家曾经指出,人的情绪往往只需要几秒钟,几分钟就可以平息下来。但是如果不良情绪不能及时转移,就会更加强烈,所以当您情绪非常激动的时候,就要强迫自己转移思想,比如,想想自己最喜欢的人、最高兴的事、最有趣的笑话等等,或者当您想要发火时,您先在心里默数3下,一、二、三,就这三个数字,很可能让您已经高涨的情绪稍稍得到一些平静,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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