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教师评价的“迎合”走向
(2020-07-10 2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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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教育成长 |
分类: 教育随笔 |
近日,我参加了某地一个县区教研机构组织的活动,主要内容是对该机构即将出台的教研员评价方案进行意见征集。在对方案进行逐条讨论时,出现了一个极为有意思的现象:但凡属于教研员常规的、容易做到的事情,几乎所有人都会赞成,比如“每学期需要组织2次听课活动”“每学年要到学校开展4次调研”,等等;凡是稍有难度的事项,通常就会被一致否定或删除,比如“每年必须发表1篇学科论文”“每人需要主持1项教育规划课题”,等等。最终,领导采纳了这些意见,那份被修订过的评价方案完全成为常规工作的量化依据,从中看不出任何有助于教研员专业发展的内容。
“这个太难了,咱们做不到,删了吧!”这是整个讨论过程中参与者提及最多的话语,也是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可的提议。只对能够做到的事项进行评价考核——似乎他们做评价方案的目的就是保证所有人都可以得到高分,保证每一个人都“相差不大”。 当“避难就易”成为考评活动的指导思想,考评的意义和价值也就会大打折扣。其实,评价是激励,是导向,也是引领,它最重要的功能应该是扬长并补短,激励被评价者不断丰富和完善自我。在这个过程中,评价条款必定要设置一些“高位”的要求,让人有跳一跳摘桃子的愿望。一般来说,教师评价通常需要具有逼迫人朝着目标努力改变的力量,并以此促进教师职业理想的实现。
古人讲,二人评玉,一人曰好,一人曰丑,久不能辨。同样一块玉,为什么会得出“好”与“丑”这样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归根结底是评价标准与导向问题。立什么样的标准,就会有什么样的高低优劣之分;有什么样的导向,就会有什么样的精力投放。对于一个评价方案来说,如果“标准高、要求严”,其所区分的优劣就会更为清晰准确;如果将创新性、发展性作为基本导向,其就有可能引领更多的人走上研究之路。比如说,一项关于学生的评价方案,如果其条款从多各维度来强化阅读能力,则就有可能引导教师关注阅读教学,也就促使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如果诸多条款更加强调字词识记,则必然会诱发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和满堂灌的教学方式。
我们希望教师长成什么样子,就应该设计出朝向这个样子的评价方案,以此来激励、引导教师将更多的成长经历投放到应该做的事情上来。遗憾的是,有的教师评价制定者往往会忽略这个问题,会做出一些因噎废食、一了百了的荒唐规定。举个例子来说,部分地区在近几年的高级职称评审中开始舍弃论文和科研课题,将研究成果从教师的专业发展评价项目中彻底清空。之所以有这个举措,大概有两种说法:一是论文和课题“水分”太大,买卖假课题、假论文现象严重,这是典型的“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倒掉”的做法——存在作假现象,就应该去杜绝作假行为,而不是一刀切地拿掉;二是教育部有规定,职称评审中要杜绝“唯论文、唯成果”,这是对政策的严重误读——不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淡化论文,不是取消论文。我们可以设想,这个政策实行几十年后,还会有多少老师去从事科研,去提炼教学成果?虽然从当下看这种规定迎合了众多一线教师的口味,但同时也埋下了伤害教师成长的种子,在不知不觉中折断教师终身成长的梦想。
牵拽,而不是迎合,也许才是教师评价最低线的要求。但这一点底线,目前正在一点点地被突破,甚至被碾压,这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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