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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李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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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二次所得房款均已花完,行为人对第一名卖家涉嫌侵占罪

(2023-09-03 16:23:05)
标签:

一房二卖二次所得房款

均已花完行为人对第一

卖家涉嫌侵占罪

分类: 律师辩护

一房二卖,二次所得房款均已花完,行为人对第一名卖家涉嫌侵占罪

 

李有法律师,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国路信义巷11号院,电话:13072917067

02987435502   87444046.

 

一房二卖中,房屋已经过户给第二名买家。房屋买卖若不能一手交钱一手过户,行为人和第一名买家谈好300万元,收款后过户之前,第二名买家愿意支付500万元,行为人就卖给第二名买家了,此时不能认定行为人对第一名买家构成诈骗,这种情形下,只能涉嫌侵占。因为在没有把房屋过户给买方的时候,可以认为买方支付的房款尚未转移所有权,卖方仅处于保管地位,房屋卖给他人后不还款就可以视为卖方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认定为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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