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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处理异常快递工作人员,将其据为己有,涉嫌盗窃罪,不是职务侵占罪

(2023-09-03 16: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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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快递公司处理异常快递

工作人员将其据为己有

涉嫌盗窃罪不是职务侵

分类: 律师辩护

快递公司处理异常快递工作人员,将其据为己有,涉嫌盗窃罪,不是职务侵占罪

李有法律师,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国路信义巷11号院,电话:13072917067

02987435502   87444046.

 

负责处理异常快递的工作人员,其职责是将快递流水线上的无主快递转送至异常件处理中心。职务侵占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当跟贪污罪一样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其中的经手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经过了被告人的手,而是指实质意义上的占有或支配。本案中,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占有异常快递;此外,行为人并未占有异常快递内的财物,所以,将异常快递据为己有仍然是盗窃行为,不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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