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理解和适用
(2022-09-26 12: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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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袭警罪理解和适用 |
分类: 其他常见犯罪 |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七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条文理解】
本条第5款规定的是袭警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条款,《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修改。此款规定暴力袭击的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如果行为人袭击的对象不是人民警察而是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袭击的人民警察不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都不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对于袭击其他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照第1款规定处罚。
【司法适用】
构成袭警罪的前提是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职务,如果非执行职务或执行职务未依法进行,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谩骂、争吵、拉扯等行为不属于本罪规定的暴力袭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袭警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均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行为即构成加重情节。所谓“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暴力袭击行为,人民警察发生伤亡的结果具有高度的盖然性,如果行为人暴力袭击的手段明显不能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那么一般不能认定为本罪的加重情形。
行为人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人民警察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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