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城市最高奢侈品”的时代
(2010-04-21 11:05:13)
标签:
房产奢侈品首付款比例席位房价下降房贷新政住房 |
以下是2009年12月以来中央关于控制房价增长过快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国四条”。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二次房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3月,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国十九条”。重申“70/90”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开发商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土地出让时,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4月15日,推出“国四条”,其中规定,一、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年底政策关于“二套房”的界定是以个人为单位,而此次已变成以“家庭”为单位。
4月1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规定,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