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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城市最高奢侈品”的时代

(2010-04-21 11:05:13)
标签:

房产

奢侈品

首付款比例

席位

房价下降

房贷新政

住房

以下是2009年12月以来中央关于控制房价增长过快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国四条”。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二次房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3月,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国十九条”。重申“70/90”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开发商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土地出让时,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4月15日,推出“国四条”,其中规定,一、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年底政策关于“二套房”的界定是以个人为单位,而此次已变成以“家庭”为单位。

 

4月1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规定,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政策的出台不管结果怎样,但都无疑显示出中央对此一系列问题的重视,2009年末至今,有关房产相关政策出台的呼声是一浪高过一浪,伴随着号称“2010最严厉调控措施”的“国四条”出台 ,关于楼盘遇冷,房价必跌的话题也逐渐升温,似乎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持观望态度,但现实情况是,即便是房价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绝大多数老百姓仍旧无法摆脱房价过高的阴影,总之一句话,房价控制也仅仅是现状,解决民生问题,降房价首当其冲。

 

    中国人讲究“衣食住行”,现如今,“衣食行”都可以很好的得到解决,只有房子成为无数老百姓心头的一抹痛,有人说“一套房子,消灭一个中产”,事实上“一套房子,消灭一个家庭”都见怪不怪,拥有“城市最高奢侈品”的梦想对大多数民众来说渐行渐远。

 

    房产作为“城市最高奢侈品”将“LV,劳力士……”等传统意义上的奢侈品远远的抛在身后。中产阶级只要下狠心,买个“LV,劳力士”还是不成问题的,不管怎么说,带出去也很有面子。房子就不一样了,一套房的首付怎么着也得一筐“LV”,那就成问题了,走在街上别人又不知道你有没有房,更何况买了房连买身好行头的钱都没有,一副穷酸样,倒不如买个“LV”来的实在。

 

    但是话又说回来,居无定所肯定也不是长久之计,“老婆要离婚,孩子要喝奶”,只好出去玩命工作,挣了钱还是要买房。房子不仅是“奢侈品”,更是“恶性循环的替代品”,买好了房子,累垮了身体,耗尽了精力,养大了儿子,儿子再买房,再工作……在现有房价的前提下,如果这个家族没什么奇迹出现,那估计也没什么希望能有朝一日摆脱房子的阴影了。

 

    因此,面对房价疯狂的现实,租房生活开始流行起来。尤其对年轻人而言。与其硬撑着降低生活质量当“房奴”,不如先租房,让生活和事业都能有更多选择。当然,这也不能说居有定所的愿望就是奢侈,只是有时候只能走曲线道路才能到达梦想的终点。但是话又说回来,谁又愿意一辈子租房呢?绕来绕去,“买房才是硬道理,降房价才是为百姓谋福利”,房子作为“平价消费品”的时代还需时日,同志仍需努力,与君共勉。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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