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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的一般性的诊断

(2021-11-21 16:46:44)

(a)明显不协调的态度和行为,通常涉及几方面的功能,如情感、唤起、冲动控制、知觉与思维方式及与他人交往的方式
(b)这一异常行为模式是持久的、固定的,并不局限于精神疾患的发作期。
(c)异常行为模式是泛化的,与个人及社会的多种场合不相适应。
(d)上述表现均于童年或青春期出现,延续至成年。
(e)这一障碍会给个人带来相当大的苦恼,但仅在病程后期才明显
(f这一障碍通常会伴有职业及社交的严重问题,但并非绝对如此。
这里

(g)涉及精神痛苦,

(h)涉及社会功能的损害,但都是有伸缩性的。如果这两条都要求阳性,强迫性人格障碍与强迫性神经症之间就很难划清界线。如果两条都阴性也可以诊断强迫性人格障碍,则诊断范围就变得很宽了。实际上,不同的精神科医生对强迫人格的诊断有宽有严,出入是相当大的。可以说,人格障碍诊断的一致性还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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