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中的三个心理规律
(2020-03-07 17:35:57)
我们在人际交往和沟通过程中掌握一些必要的交往心理规律,对于我们为人处事将会有不小的效果,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要了解和把握“心理位距”。所谓“心理位距”,简单来说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
心理学家把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根据亲疏程度分为从-4级到+4级共9个等级,具体含义如下:-4级:极其疏远,有极强的排他性,在报复人时会采取极端手段的状态;
-3级:有很强的排他性,冲突会具体化和表面化,有报复倾向但不会采取极端手段的状态;
-2级:有不轻的排他性,并有一定攻击倾向的状态;
-1级:对对方心存不满,但还能勉强相处的状态;
0级:这是人际交往的临界状态,既不排他,也无与人交往的意愿;
+1级:对对方有好感,有进一步主动交往意愿的状态;
+2级:愿意主动为对方提供帮助,但期望能有一定回报的状态;
+3级:愿意主动为对方提供帮助,一般也不期望能有一定回报,并愿将内心秘密告知对方的状态;
+4级:对对方有极高的信任,能与对方共享自己所有的秘密,并不求任何回报,愿意为对方牺牲的状态。了解这9个等级后,我们就可以运用以下三个心理规律来处理人际关系。第一个规律是“双向距离的可能不等值律”。它指的是交往双方对彼此之间心理位距的认识可能会有不一致。比如说本来双方的关系可以处于+3级的状态,但若其中一方总是非常客气,别人帮他做了一点事,就时时处处都是“对不起”、“谢谢”的话,那么另一方就会觉得他很见外,不把自己当好朋友,人家说了“谢谢”自己也还得还礼,很是麻烦,久而久之就会疏远往来,彼此回到+1级甚至0级的状态。第二个规律是“认知距离和实际距离的可能不等值律”。
这是指交往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心理位距的认识可能会出现偏差,我们常说的自作多情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例如甲方碰到一些困难,乙方只是出于同学间的情谊给与主动帮助,倘若这时甲方以为乙方这样做是对他有好感而单方面缩短心理位距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在交往过程中出现一些自作多情的想法和行为,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痛苦。第三个规律是“即时距离和基础距离的可能不等值律”。
这是指本来比较要好的交往双方因一时误会闹了矛盾,关系暂时变得疏远,那么原有的+3级的基础距离就可能暂时降到了0级甚至-1级、-2级的即时距离。倘若隔了一段时间,其中一方气消了,想与对方和好,便仍以以往的基础距离的方式去对待对方,这时就很可能会碰钉子,因为这时对方与他的心理位距还处在0级或-1级的程度,不仅态度冷淡,还可能会冷言相嘲,或者故意与他人做出很亲密的样子来刺激自己。这时,若能了解这一条规律,很好地把握双方的心理位距,你就不会被对方的表面行为所蒙蔽,不仅可以避免自己意气用事、一气之下割断这份友谊,还能调整自己的交往方式,重新赢回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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