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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层次划分

(2016-02-18 00:20:17)
     传统意义上爱情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种是生理层次上的。它是建立在外在形象带来的感官刺激的基础上的,严格说来,它不是爱情,而是迷恋。一见钟情式的爱情往往都是从迷恋开始的。第二种是心理层次上的。它是建立在某一种或某几种心理特征基础上的。
      例如,有很多男孩欣赏温柔大方的女孩,温柔大方便是一种性格特征,而这些男孩喜欢的就是具备这种性格特征的一类人。如果不是这个温柔大方的她,就可能是另一个温柔大方的她。因此严格说起来,这也不是爱,而是喜欢,它与爱在感受的深度及关怀的层次不同。爱是对某一个人强烈温馨的长远感受,喜欢却是短暂的、一时情感的恣意驰骋。喜欢一个人也许是某一方面,而爱则是接受一个人的所有一切,包括他的所爱与所不爱。
        喜欢给人一时的快感,爱却给人温暖、平安与安全感。第三种是认知层次上的。它以真正的互相了解与接纳为基础,是具有高度特异性的,舍他无谁。在我的眼里只有你,只此一人,就是他了。这时的爱,包含着他的一切优点与一切缺点,而非仅仅是他的可爱之处。这样的爱情才经得起考验,令人神往,可是它却并不容易达到,许多人还只停留在第二个甚至第一个层次,搞不清到底是迷恋还是喜欢,究竟是喜欢还是爱。其实,从迷恋到喜欢,从喜欢到爱,岂止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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