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同作用”
(2012-07-08 01:15:55)
标签:
俄狄浦斯
超我
自我与本我
对象
作用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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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的权威转变成超我这一过程我不可能尽我所知如数奉告,其中部分原因是这个过程很复杂,对它的阐释不适合现在这个我给你们所作的介绍性讲演的范围,而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我们自己也不能肯定我们已经完全理解了它。
故而你们当满足于下面的概述。这个过程的基础是所谓的“仿同作用”(identification)———即是说,一个自我同化于另一个自我之中,①于是第一个自我在某些方面摹仿第二个自我,并像后者那样处理事务,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将后者吸收到自身之中。仿同作用不再不恰当地被比作用别人的人格来补充自己的结合行为。它是一种很重要的依恋他人的形式,而且可能是最早的一种,但它与选择的对象不是一回事。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可以认为是这样的;如果一个男孩仿同于他的父亲,那么他想像他父
①即一个自我逐渐相似于另一个自我;如果他把父亲作为选择对象,他就是想拥有他,占有他。在第一种情况中,他的自我以他父亲为模式加以改变;在第二种情况中就不需要作这种改变了。仿同作用和选择对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彼此独立的,然而,一个人仿同于他人时,也可能将两者合一,例如,既把他作为性对象,又以他为模式来改变自己的自我。据说性对象对自我的影响情况特别多发生在妇女身上,这是女性气质的特征。在早先的演讲中,我已经跟你们讲过仿同作用和选择对象之间的这种富有建设意义的联系。这种关系无论是在孩子还是在成人身上,在常人还是在病人那里都同样可以容易地观察到。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对象或不得不放弃它,他就常常会仿同该对象,并再次在他的自我中建立该对象以此来补偿他的损失,因此我们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对象的行为回复到了仿同作用。
我自己对于仿同作用的说明也远远不满意;但是,如果你们能同意我关于超我的构成可以被描述为是以父母的机构仿同的成功事例的观点,那么上述说明也就足够了。确切说明这个观点的事实是:这个在自我内部新产生的具有更大权力的机构与俄狄浦斯情节的命运有着很密切的联系,于是超我作为对幼儿来说极其重要的那种情感依恋(即俄狄浦斯情结)的后继者而产生。伴随着俄狄浦斯情结被放弃,正如我们看到的,幼儿就一定会断绝倾注于父母的那种强烈的对于对象的精神专注,为了补偿对象的丧失,幼儿就会进一步加强仿同父母的行为,这种仿同作用也许早就存在于他的自我中了。仿同作用是已被放弃的对于对象的精神专注的积淀物,它们将在幼儿生活后期反复出现;超我所以能够在自我中获得一个特殊的地位,那完全是根据它在情感上的重要性而转化来的。
①这个问题在《精神分析导论讲演》中实际上只是极为简短地提了一下。
仿同作用是《群体心理学。超我的形成问题在《自我与本我》(1923b)第三章中有详细论述。近来的研究也表明,如果俄狄浦斯情结的克服没有完全成功,那么超我的强大和成熟就会受阻。在发展过程中,超我也接受了那些进入父母领域内的人———教育者,教师以及被选为理想模式的模范榜样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它越来越远离原来父母的形象;可以这么说,它变得更加非人格化了。人们不应当忘记在不同的生命时期,幼儿对父母会有不同的评价。在俄狄浦斯情结让位于超我的时期,父母在幼儿心目中是相当高大的;但后来父母便失去了大部分影响。仿同作用就是根据这些后来的父母形象所产生的,它们甚至常常对性格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在那种情形下它们只影响自我,而不再影响超我,因为超我已被最早的父母形象所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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