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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心理咨询师解读幸福的类型

(2012-03-19 22:58:39)
标签:

太原心理咨询

欲望

心理咨询师

生理需要

自我实现

杂谈

     具体来讲,幸福一方面表现为长短:幸福是持续的、恒久的快乐。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大小:幸福是巨大的快乐。一般来说,每个人对一生有重大意义的需要、欲望、目的,他的恒久或巨大我们就可幸福的类型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而人生的需要、欲望、目的之实现则是幸福的客观标准。由于幸福是一种主观心理体验,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只要自己觉得幸福,他就是幸福的。
      但是,
太原心理咨询师认为:这并不是说幸福是主观任意的。一个人究竟觉得幸福与否,并不依赖他自己的意志而转移,而是取决于他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如果他的重大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他就会感到幸福;如果他的重大需要得不到满足,他决不会感到快乐和幸福。所以,人类幸福类型与需要类型密切相关。人的一切需要大致可以归结为三大类型:
      一是“低级需要”,即生理需要,也就是物质需要;
      二是“中级需要”,也就是社会需要,无疑包括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三个层次;
      三是“高级需要”,也就是精神需要,包括认识和理解的欲望、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三个层次。
       据此,有人将幸福相应地分为物质幸福、社会幸福、精神幸福。物质幸福即物质生活幸福,是物质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也就是生理需要、肉体欲望得到满足的幸福。社会幸福即社会生活的幸福,是人的社会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也就是人的人际关系方面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主要包括自由与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权利和自尊的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精神幸福即精神生活的幸福,是人的精神方面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主要包括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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