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视角”与“凡人视角”
(2012-03-17 02: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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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南极第一人称叙述第三人称杂谈 |
一部小说或者一部影视作品从什么角度来讲故事?这是文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视角问题。第一、第二、第三人称都能用来讲故事。不过,第二人称叙述和人们的阅读习惯相悖,所以只在极少数实验文学中被使用。叙事类作品基本上都是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叙述。第一人称即是以“我”为叙述者,只讲“我”参与、“我”看到、“我”听到的事情。这样写局限性很大,情节发展一旦离开我的“视野”,就不得不住笔。所以在成熟作品中,使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很少。偶有使用,多半是因为主人公有特殊的性格或者异 常的经历。比如《阿甘正传》和《尘埃落定》,主人公是智障,用他们的眼睛看世界,显然要比站在正常人的角度看他们更有趣。
在成熟作品中,使用最多的是第三人称叙述。这其中又分两类,一类是跟随着主人公,或者跟随一个叙述者展开故事,只讲他参与的、看到的、听到的事情。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故事,大部分是以华生医生的视角来叙述。《寻秦记》长达二百万字,竟然完全跟随着主人公项少龙的视野展开故事。这样叙述局限性也很大。所以,成熟作家多半使用另一种第三人称叙述,就是
“上帝视角”。
这个概念的意思是,作者可以写出故事里的一切细节,不管从逻辑上讲这些细节是否会有剧中人观察到。比如一个人梦到什么、想到什么,某个角色独自在家时做了什么,两个人密谈了什么阴谋,前一段故事写甲军,后一段立刻转到对垒的乙军,甚至可以写根本没有任何人在场的自然风光。使用这种视角时,作者仿佛书中世界的上帝,可以自由地讲出其中一切细节。比如在刚刚上演的电影《南极大冒险》中,几只雪地犬在南极基地附近独立谋生的情节,就是用“上帝视角”叙述的。因为根本没有旁观者,或者监视器可以记录它们的行为。和“上帝视角”相比,另外两种主要的叙述方式可以称为“凡人视角”。即使角色是一个英雄人物,即使他极聪明、极有洞察力,没看到就是没看到。即使写一个法力无边的巫师,或者一个有思维透视功能的人,他也不可能全知周围的一切。这两种视角,恰好和现实中人们的叙述习惯有关。或者说,它就是日常叙述习惯的精练化。如果本文读者中有从事过编辑工作的朋友,会有这样的经验:初学者投来的小说稿里,第一人称叙述占了极大比例,初学者最喜欢讲“我”看到的一切(有许多初学者的小说其实就是作者本人的经历)。而到了成熟作者那里,“上帝视角”才成为普遍现象。初学者往往并没有严密的构思。他们在小说里使用第一人称时,显得结构松散,唠唠叨叨,夹杂着大量的个人感情发泄,作品可读性很低,以至于有的商业文学刊物在征稿启事上直接标明,本刊拒绝第一人称叙述的作品。
大部分刊物不标明这一条,但编辑私下里会说,他遇到第一人称叙述的作品就甩到一边,先看用第三人称讲的故事。为什么初学者如此热衷于第一人称叙述呢。因为他们多半没有受过文学训练,只是把生活中原本的叙述习惯直接带到小说写作中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讲述一件事情,既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第一人称叙述),也可以从中立角度出发(第三人称叙述)。但哪种使用得更多呢?和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文艺作品相反,恰恰是第一人称叙述!因为现实中的我们无法知道一个事件的全貌,无法了解在眼睛和耳朵范围外的细节,我们只好讲自己观察范围内的事。通常情况下,文艺作品总显得比生活精彩。人们是愿意晚上看电视剧呢?
还是和家人长谈白天发生的事情呢?我想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前者。一个上了年纪的女观众,可以为爱情剧落泪,但很少为身边人的感情过程落泪。一群同事凑在一起,可以议论一部流行电影,而不议论周围的琐事。这种精彩和“上帝视角”有极大关系:作者可以自如地叙述一个事件里的各种细节,自由地把它们拼凑剪辑,以显示出某种意义。比如:画面远处一男一女在热吻,近处一个女人边旁观边落泪。房间角落里一枚定时炸弹在倒计时,房间里不知情的人过着正常的生活。
……
作为观众,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切,从而被激发出相应的情绪。或者,编导对着一件物品给出特写镜头,以显示它有特殊意义。而在生活中,我们却只能从自己的位置上,凌乱地、片面地、事无巨细地观看一个事件。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看不到该事件的开始和结束,只能看到一团乱麻。或者通过他人转述,间接了解事件的全过程。如果我们把自己当成“生活剧”、“现实剧”的观众,我们只能看到一个个角色在眼前匆匆上场又下场,人和人之间、事和事之间缺乏清晰的联系。
总之,我们眼里的世界支离破碎,紊乱无序。即使是一位技艺娴熟的作家,他可以在作品里建立一个有秩序的、有意义的世界。但他走出想象天地后,仍然要过着无序的、零乱的生活。然而,人的心理生来具有“闭合”倾向,“自组织”倾向,即把散乱的观察材料组织在一起,形成某些联系,构成某种意义。有的人能够保持客观,通过不断扩大自己的观察范围来满足这个要求。但相当多的人并不具有这样的自觉性,他们只是靠想象、臆测来弥补观察的不足,在胡思乱想中把“凡人视角”扩展为“上帝视角”,自以为了解所处事件的一切,自以为了解亲朋好友身上发生的一切,直到某件事让他大吃一惊为止。2006年7月9日,法国队和意大利队进行了世界杯决赛。加时赛最后阶段,法国 球星齐达内突然一头撞向意大利队后卫马特拉齐,被红牌罚下场。通过录像人们发现,事发时马特拉齐对齐达内没有动作,只有语言。第二天,媒体上出现了不知多少篇有关的文字。大家就此事品头论足,娓娓道来。所有这些文字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全都不知道当时马特拉齐说了什么!这就是“上帝视角”的典型例子,人们都认为自己知道一切。在艺术中这很有趣,在现实中这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