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学认为,生命是蛋白质和核酸物质的运动形式,是一种特殊的、高级的、复杂的物质运动形式。生命现象主要包括:新陈代谢、生长、发育、遗传、变异、运动等。生长和发育是生命的基本过程,而新陈代谢则是生命的最基本的过程,是其他一切生命现象的基础。作为生命高级形态的人类则具有自觉的目的性行为,人类的生命包括:自然生命面对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个体的生理肉体生命。自然的、生理性的肉体生命是人存在的物质载体和本能性的存在方式,是最基本的生命尺度。人的自然生命中如果没有意识的萌生、精神的贯注,就不成其为人的生命。精神生命人的精神生命是基于自然生命而发生的。精神生命是“作为精神而完成的生命,既包容着真理,又包容着激情;既包容着屈服,又包容着力比多;既包容着正义,又包容强力意志”。人正因为有精神的存在,使人超越了动物的本能,而获得了自由。因此,也有人说精神生命是人的本质。精神生命是超越自然生命的内在生命,表现为个体的完美人格。在精神人格中,“真”注重的是人的科学精神;“善”注重的是人的道德精神;“美”注重的是人的审美精神。真善美在人格中有所偏重,但又相互渗透,使人格表现为真善美的统一。
社会生命人总是处于“社会关系”之中,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角色,个体通过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逐渐适应社会要求,由一个自然人、精神人转化为一个能适应一定的社会规范要求,参与社会生活,履行一定角色行为的社会人。这样人就从一个自然的生物人、个体人变成社会人、契约人,也正是这样人才能通过自己的社会“角色”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存在、社会生命的存在,从而开掘、充实和引领自己的精神生命和自然生命。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是生命的整体,它们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包容和嵌套、相互融通,共同构成人的完满的生命。由此,人既是生物的,又是精神的;既是世俗的、现实的,又是崇高的;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单纯地追求崇高,或单纯地把人塑造成工具,满足现实的要求,或者是单纯追求真、善、美的任何一方,都是单面的人或残缺的人,都非全人。完整的生命是生物和精神、个体和社会、真善美的完美结合。
本文来源:太原圆成心理咨询研究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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