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 太原圆成心理咨询网
(2010-05-30 0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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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良状态,又称第三状态,是介于健康状态与疾病状态之间的一种状态,是正常人群组中常见的一种亚健康状态。它是由于个人心理素质(如好胜、孤僻、敏感等)、生活事件(如工作压力、晋升失败、被上司批评、婚恋挫折等)、身体不良状况(如长时间加班劳累、身体疾病)等因素所引起。它的特点是:1.时间短暂 此状态持续时间较短,一般在一周以内能得到缓解。2.损害轻微 处于此类状态的人一般都能完成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只是觉得愉快感小于痛苦感,经常感觉生活“很累”、“没劲”等,对其社会功能的影响比较小。3.能自我调整 有此状态者可以通过自我调整如休息、聊天、运动、娱乐等放松方式使自己的心理状态得到改善。三、心理障碍 心理障碍是因为个人及外界因素造成心理状态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发展的超前、停滞、延迟、退缩或偏离。其特点有:(一)不协调性 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与其生理年龄不相称,反应方式与常人也不同。例如:成人表现出幼稚状态,儿童出现成人行为,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方式出现明显偏离等等。
(二)有针对性 处于此类状态的人往往对敏感的事、物及环境等有强烈的心理反应(包括思维、动作行为),而对不敏感的事、物及环境等可能表现很正常。
(三)损害较大 此状态对其社会功能影响较大。它可能使当事人不能按常人的标准完成某项或某几项社会功能,如:社交恐惧者不能完成社交活动;性心理障碍者难以与异性正常交往。
(四)需求助于心理医生 有此状态者多数不能通过自我调整或通过非专业人员的帮助而解决根本问题,需要心理医生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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